《管理十誡》第五誡是不要只求發(fā)展漠視了商業(yè)道德。人無信不立,個人尚且如此,商業(yè)更是這樣。在我身邊就有這樣不講信用的人,為了一點點個人利益,不惜犧牲個人信譽,最后導致身邊沒有親戚朋友信任他,曾經的商業(yè)伙伴也不愿意再跟他合作。平常我們選擇購買名牌產品和服務,其實也是基于對品牌的信任,這種信任對是品牌最重要的無形資產,當品牌失去了顧客的信任,也就離倒閉不遠了,當然商業(yè)道德不僅包括誠信,但誠信絕對是重中之重的。
《管理十誡》第五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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