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與徐志摩和陳西瀅的論戰(zhàn)由來已久,到本文漸趨白熱化,這篇文章也可以說是前期論戰(zhàn)的一個集大成者。文章洋洋灑灑八千余言,魯迅將女師大風潮以來,陳、徐二人批駁、辱罵、中傷他的言論進行了匯總,逐條反駁回去?;蜴倚εR,或有理有據,展現了魯迅強大的文字功底和罵戰(zhàn)功力。
一九二六年一月三十日的《晨報副刊》上,發(fā)表了徐志摩的《關于下面一束通信告讀者們》和陳西瀅的《閑話的閑話之閑話引出來的幾封信》,共同發(fā)動了對魯迅的攻擊。在陳西瀅的這《幾封信》中,既有《致豈明》(豈明即魯迅的弟弟周作人,兄弟倆這時候還在同一陣營),也有《致志摩》。這是論敵慣用的一種惺惺作態(tài)的表現形式,把對魯迅的攻擊寫在給別人的信里,表面是私人信件,卻又公開發(fā)表。魯迅對這種遮遮掩掩的方式嗤之以鼻?!?b>說話最方便的題目是《魯迅致XX》,既非根據學理和事實的論文,也不是“笑吟吟”的天才的諷刺,不過是私人通信而已,自己何嘗愿意發(fā)表;無論怎么說,糞坑也好,毛廁也好,決定與“人氣”無關。”魯迅自然不會采用相同的方式回擊,他這篇文章偏偏就起名叫《不是信》。
這才是魯迅——罵就罵個痛快,何必惺惺作態(tài)!
首先,魯迅梳理了一九二五年五月三十日以來,陳西瀅扣在他頭上的帽子。
(一)污蔑女師大風潮是“某籍某系”的小團體在“暗中挑剔風潮”(原因我們先前說過,因為支持學生反對女師大校長楊蔭瑜的七名教員,包括魯迅在內有六名是浙江籍,又大多是國文系講師。所以陳西瀅所謂的“某籍某系”指浙江籍國文系)。
(二)因為清代官衙中的師爺以紹興籍的居多,魯迅正好也是紹興人,于是陳西瀅就說魯迅“是做了十幾年官的刑名師爺”。
(三)李四光因為感覺魯迅言辭過于犀利,于是在文章中勸魯迅“十年讀書十年養(yǎng)氣”。
(四)陳西瀅在《致志摩》中說:“說起畫像,忽然想起了本月二十三日《京報副刊》里林玉堂先生畫的《魯迅先生打叭兒狗圖》。……你看他面上八字胡子,頭上皮帽,身上厚厚的一件大氅,很可以表出一個官僚的神情來。不過林先生的打叭兒狗的想像好像差一點。我以為最好的想像是魯迅先生張著嘴立在泥潭中,后面立著一群悻悻的狗?!?/p>
(五)還是陳西瀅在《致志摩》中說:“你看見嗎,那刀筆吏的筆尖?”……“其實一個人做官也不大要緊,做了官再裝出這樣的面孔來可叫人有些惡心吧了?,F在又有人送他‘土匪’的名號了。好一個‘土匪’?!保ㄗ龉?,指魯迅任職教育部僉事一職。)
“刑名師爺”、“悻悻的狗”、“刀筆吏”、“土匪”,一頂頂“雅稱”扣下來,這些還不是陳西瀅最狠的地方,最狠的是他說魯迅抄襲?!八3M诳鄤e人家抄襲。有一個學生鈔了沫若的幾句詩,他老先生罵得刻骨鏤心的痛快,可是他自己的《中國小說史略》,卻就是根據日本人鹽谷溫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里面的‘小說’一部分。其實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藍本,本可以原諒,只要你在書中有那樣的聲明,可是魯迅先生就沒有那樣的聲明。在我們看來,你自己做了不正當的事也就罷了,何苦再去挖苦一個可憐的學生,可是他還盡量的把人家刻薄?!`鉤者誅,竊國者侯’,本是自古已有的道理。”
相罵無好口。如果說被罵成“土匪”,魯迅還可以一笑了之。一個文人被控抄襲,可就真不能忍了。文章中,魯迅做了大量的解釋說明?!?b>鹽谷氏的書,確是我的參考書之一,我的《小說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根據它的,還有論《紅樓夢》的幾點和一張《賈氏系圖》,也是根據它的,但不過是大意,次序和意見就很不同。其他二十六篇,我都有我獨立的準備,證據是和他的所說還時常相反。”
說魯迅是抄襲有些言重了,但魯迅的《小說史略》確實借鑒了鹽谷溫的書的一部分,而且并未聲明,也是事實。
魯迅接著解釋了對于“有一個學生鈔了沫若的幾句詩”這件事,他并不知情,批評學生的并不是他,他也沒有看過郭沫若的詩。解釋完畢,筆鋒一轉,順水推舟,連消帶打?!?b>紳士的跳踉丑態(tài),實在特別好看,因為歷來隱藏蘊蓄著,所以一來就比下等人更濃厚。因這一回的放泄,我才悟到陳源教授大概是以為揭發(fā)叔華女士的剽竊小說圖畫的文章,也是我做的,所以早就將“大盜”兩字掛在“冷箭”上,射向“思想界的權威者”。殊不知這也不是我做的,我并不看這些小說。“琵亞詞侶”的畫,我是愛看的,但是沒有書,直到那“剽竊”問題發(fā)生后,才刺激我去買了一本Art of A.Beardsley來,化錢一元七??蓱z教授的心目中所看見的并不是我的影,叫跳竟都白費了。遇見的“糞車”,也是境由心造的,正是自己腦子里的貨色,要吐的唾沫,還是靜靜的咽下去罷。”
這一段話包含了大量內容,魯迅指出陳西瀅之所以惱羞成怒說魯迅“剽竊”,是因為凌叔華剽竊在先,他以為報紙上指責凌叔華剽竊的文章都是魯迅作的,其實并不是。
凌叔華,廣東番禺人,小說家,同時也是陳西瀅之妻。
徐志摩主編的《晨報副刊》在報頭上用了一幅敞胸半裸的西洋女人黑白畫像,徐志摩說是凌叔華所作。后來《京報副刊》上登載了署名重余(陳學昭)的《似曾相識的〈晨報副刊〉篇首圖案》,指出該畫是剽竊英國畫家琵亞詞侶的。凌叔華的小說《花之寺》發(fā)表在《現代評論》上,被一個署名晨牧的人發(fā)文指責抄襲。陳西瀅把這兩件事都算在了魯迅頭上,于是攻擊魯迅愈發(fā)猛烈,魯迅也算是受了無妄之災。
文章主要內容就是這樣的筆墨官司。陳西瀅憑借“剽竊”一案成為魯迅生平刻骨銘心的敵人之一。
附帶提一句,十年之后,鹽谷溫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終于有了中譯本,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也有了日譯本,念念不忘的魯迅也終于證明了自己并非剽竊。他在《且介亭雜文二集》中沒忘了挖苦陳西瀅:“在《中國小說史略》日譯本的序文里,我聲明了我的高興,但還有一種原因卻未曾說出,是經十年之久,我竟報復了我個人的私仇。當一九二六年時,陳源即西瀅教授,曾在北京公開對于我的人身攻擊,說我的這一部著作,是竊取鹽谷溫教授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里面的“小說”一部分的;《閑話》里的所謂“整大本的剽竊”,指的也是我?,F在鹽谷教授的書早有中譯,我的也有了日譯,兩國的讀者,有目共見,有誰指出我的“剽竊”來呢?嗚呼,“男盜女娼”,是人間大可恥事,我負了十年“剽竊”的惡名,現在總算可以卸下, 并且將“謊狗”的旗子,回敬自稱“正人君子”的陳源教授,倘他無法洗刷,就只好插著生活,一直帶進墳墓里去了。”
十年,魯迅一直沒忘記,可見當初陳西瀅對他的傷害有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