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律師事務所里面,大家公認創(chuàng)造價值最多的一定是合伙人,而后臺支持部門,比如秘書,市場,財務,IT人員,創(chuàng)造的價值一定比律師少。
在企業(yè)里,支持部門人員對核心部門同事有著天然的崇拜與敬仰,對自己的地位與價值則不甚認可,甚至有些自卑。
于是,但凡覺得有能力轉型的,都會費盡心思從支持部門轉型到核心部門,我公司現在的合伙人之一就是從財務轉型過來的。
律所一向是男性統治的世界,現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裁,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女士,當年萬分不愿在男性的統治下甘拜下風,風風火火地闖成了律所的合伙人,震驚業(yè)內。女強人用搶占職業(yè)階梯的巔峰來證明自己的價值。
在一個充分競爭的知識勞動力市場,知識勞動者的價值已經形成了非常完善的衡量維度與體系。誰的薪水高,社會就默認誰的價值更高。所以,知識型人才一旦覺得屈才了,第一選擇就是另棲良枝,換來一個更高的價碼。
然而,市場經濟下的價值衡量偶爾也會有偏差,比如,在一個人才儲備不足的領域,人才的價格會虛高,而如果人才扎堆,供給太多,價格就不甚理想。
來到律所后,我也曾經動心過,考慮再博一回,考一個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花上三五載,轉到律師的職業(yè)軌道。輾轉于多個平臺,尋求實現價值最大化,不正是我一貫的價值觀嗎?但是,正如我一直反思的,我現在處于一個信仰轉型期,我孜孜以求的不再是生存,我已經在魔都站穩(wěn)腳跟了,后面的路,雖然還不甚明朗,但也隱隱意識到,我不能停留在唯薪水論階段了。
知識管理的一些理念再次啟迪了我。我善于用一個領域的概念詮釋另一個領域,這本身就是一個碰撞出新知識的過程。
一名專業(yè)的知識管理者,應該具備的一個能力選項就是影響力。他應該能夠運用管理工具,人格魅力和流程機制去影響組織中的個體,進而影響整個組織團體,去發(fā)動更多的人參與知識分享,形成組織的知識分享氛圍與文化。
公務職位的人無法用人才市場的機制進行價值衡量,公務員的價值更多承載于公職榮耀和對上層話語權的掌握上。他們的價值與知識管理者有共通之處——影響他人,影響社會。
當法官們去大學開展校園巡回審判活動時,他們在影響新一代公民的法治意識;當教師在課堂授業(yè)解惑時,他們影響了青少年的人生觀與價值觀。
我決定不再轉型。除了在職場創(chuàng)造可見的利潤外,還有許多場所可以發(fā)揮價值。
一位普通的父親,可能在世俗的價值評判體系中毫不起眼,但如果他給予孩子的全是鼓勵,贊許和陪伴,留下的都是溫暖的記憶,這個父親對于孩子的價值是至高無上的,因為他留下了精神財富,促成了孩子對世界的積極認知。
也許,我在職場能夠發(fā)揮的價值終會走到瓶頸期,而我再也沒有能力去打破,我將不會感到遺憾。我會努力在職場之外發(fā)揮更多影響力,可以是多陪陪孩子,讓她感受人世的美好;可以是多寫寫文章,道出別人無法道出之困惑,排遣世人的片刻孤獨;可以是做點滴慈善,給邊緣群體帶來一絲溫暖。做一只春蠶,吐納蠶絲不懈,做一只蠟燭,竭力燃燒能量,給社會帶來更多光明。
這樣的我,應該不會再在律師面前妄自菲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