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和暖風聊“共生”和“共生絞殺”。其實我第一次真正了解共生絞殺是在武志紅老師聊吳謝宇的案子的時候。那時候我無比認同。通過昨晚的探討,我覺得對“共生”以及“共生絞殺”有了不一樣的理解。
共生絞殺是西方心理學(xué)的概念。我現(xiàn)在覺得這個詞兒太有沖擊力了,不適合用在家庭教育中(當然只是個人拙見)。
首先從人性來說:共生是人性的第一需求。小嬰兒來到世界上首先要滿足共生需求。但是我們知道不是每個媽媽都有穩(wěn)定的內(nèi)核(可以說是絕大多數(shù)媽媽都沒有)。所以小嬰兒的共生需求無法得到很好的滿足。那么在他成長過程中必然會有創(chuàng)傷。不可能有人格的完全獨立(再經(jīng)過代代復(fù)制)
因此共生幾乎是絕對存在的現(xiàn)象(很少有人能夠做到界限完全清晰,需要極大的覺知力)。
其次是中國人以前多數(shù)是家族共居的,共生是不可少的部分。
如果共生幾乎都存在。那么不如看共生的積極意義。
1.比如說家族中某個人出現(xiàn)了困難,家族全體人員去幫忙,無論方式好壞,對于這個出現(xiàn)困難的家人來說是一種力量感。
2.共生除了嬰兒的共生需求外,一般是父母主動和孩子共生。因為孩子愛爸爸媽媽,所以孩子經(jīng)常會愿意配合爸爸媽媽,這是愛的表現(xiàn)。我們?nèi)绻軓倪@個角度去喚醒爸爸媽媽的覺知,這也說明共生有積極意義(讓父母看到孩子的愛)。
3.在共生關(guān)系中一定有投射。如果父母能夠從這方面提升自己的覺知力。也說明共生有積極意義。生活是道場,關(guān)系則是修身的必須路徑。
說完了共生的積極意義,再來看絞殺。
我堅信人性的底層是善良。一個媽媽不會在有意識的情況下絞殺自己的孩子。善良的人性+媽媽的母性,讓媽媽有本能愛孩子的能力。可是因為成長環(huán)境的影響。這個能力喪失了或者被隱藏了。
所以我不太認同用”絞殺“這個詞,用在媽媽們身上。
誰不想好好愛孩子,誰不想做好媽媽呢?
最后我的邏輯是:承認共生的存在——看到共生的積極意義——喚醒媽媽的覺知——提升覺知力——完成課題分離。
孩子需要同理心,媽媽們更需要,在做家庭教育指導(dǎo)時,我會更希望讓媽媽知道過去發(fā)生的一切都是合理的,都是允許的,我們的目光需要放在分析原因,解決問題上。而不是評判自己的過去上。
還是那句話:教育不是批評誰做得好, 誰做得不好,而是讓更多的人覺醒。做更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