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同齡27歲,四線城市,都是一般家庭。他們家的房子還在還房貸,每月不到3000,目前由他一個人還,其實是一家三代同住,婚后也只能這樣。我們工資都不高,他的工資除了每個月還房貸之外,還要還其他債務(wù),總之就是沒一分剩余。

我現(xiàn)在住他家,因為這樣可以省下租房子的錢,我是他女朋友,所以沒有給錢,怕他們覺得我太見外了,為了讓男朋友沒有什么負擔,我會主動負責男朋友的早午餐甚至他的煙錢都是我出,當然也不多。然后我剩余的工資也就不多,就自己拿來買膚護品化妝品衣服什么的,但是像他爸媽過生的禮物或者他想買衣服鞋子了,我也會給,偶爾計劃去哪里玩也都是我給?! ?/p>

今天之所以爆發(fā)爭吵是因為,前幾天我才答應(yīng),以后發(fā)了工資直接給他一部分當我的基本生活支出費用,因為我花錢大手大腳,有時候撐不到最后,差個最后三五天的生活費。但今天他表示交了工資想我們一起出去玩,要1000,這個錢想我來出,我沒答應(yīng)。因為我要買護膚品,自從大學開始,我用護膚品價格就不低,實在做不到用很便宜的,讀書時是父母供,工作后自己供。

他就說我只愿意把錢用在自己身上,不想著花在我們兩個身上,后來又表示他并沒有真的想用1000出去玩,只是氣氛到了隨口說的。我承認,我是有私心的。想做一個小資的女性。但是我們談戀愛以來,我從沒有找他買過任何東西,就連我們的基本開支都是我出的。你總不能連我買護膚品都不準吧。
我就質(zhì)問他:“現(xiàn)在只喊我交基本的生活開支,以后是不是慢慢的要我上交所有的工資?”他反問我:“我管這些錢干嘛呢?我要干什么用?還不是為了我們兩個打算。”我說:“我知道你是用在我們兩個人身上。但是那這樣的話,我都不期待每個月發(fā)工資了,反正錢都不能自己自由支配了。我還工作干嘛?”
我現(xiàn)在覺得,他可能確實沒想要我上交全部工資,但是呢,他卻希望我把自己剩余的工資用作我們兩個人一起出去玩或者我們一起買東西,總之不希望我拿來自己買膚護品和衣服。后來因為我指責他這些,他就提出了分手,說我很計較,說他對我很失望。請問是不是我自己真的太計較了?要不要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