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閆曉雨
即使這一生不會有任何交集,但在某刻,我們的靈魂緊緊相依。
因為職業(yè)需求,過去幾年里給期刊雜志寫過很多明星專欄。后來找到了一個寫作規(guī)律,凡是名人,皆有名堂。這個“名堂”指的不是對方的高人氣或者資源所帶來的結果,而是說,這些能被很多陌生人喜歡的人,背后都有股凝結成繩的能量磁場。
這些依靠人格魅力孕育出來的能量磁場,會在特定的時間段里,經(jīng)過有力的發(fā)酵、彌漫,召喚出真正能夠與之契合的群體。
偶像和粉絲真正的關系,應該是召喚。
不是尋找,不是挖掘,更不是刻意的等候在某個路口強行插入對方生活,我一直覺得,大眾用“追逐”這個動態(tài)詞來形容不是很妥當。但某種程度上,“追星”這個詞又確實代表了一層非常向上的精神。天上的星星在閃爍,光微弱;地上的人兒拼命跑,試圖用渴望給予這黑夜繼續(xù)撐下去的動力,它們彼此無言而炙熱,以陪伴的姿態(tài)一起渡過人生某個階段。想想能夠擁有這樣經(jīng)歷的人,挺幸運的。
不要對“追星”這件事過度曲解,說白了,這就是年輕人對于生活的一種好奇和敏感。
構造出一個短暫的「秘密花園」
四月份的時候,我從鄭州回北京的高鐵上,偶遇編輯小七。原本我以為她也是去參加那個文學論壇的,結果她手舞足蹈的和我說,“才不是,我是去看五月天演唱會的”。
僅僅兩天周六日的時間,千里迢迢跑到另一個城市去看演唱會這種事情,我以為只會發(fā)生在少女的16歲。在職場里泡久了,星期天的“休息”,真的就只是休息,頂著高溫出去刷街需要莫大的勇氣,拿起手機回復留言都覺得耗費腦細胞,最好的放空,是單純的躺在床上吹著空調看電視做個廢柴就夠了。誰還有多余的力氣,去萬人中央嘶吼吶喊。
小七是從大學時代喜歡上五月天的。最初是被他們的搖滾精神打動,深入了解之后,對這個團體本身的有愛感打動。
這一粉……就粉了很多年,看著阿信從一苗挺拔俊秀的修長白楊,長成了一墩枝葉繁茂底盤厚實的榕樹,又在近兩年自律的修剪下,迅速恢復到青春時期的松木之態(tài)。明星的身材胖胖瘦瘦,粉絲的心情起起落落,說起這些趣事兒來,小七的面容上完全浮現(xiàn)出金粉色的少女情懷。
用小七的話來說:“喜歡五月天,就是在喜歡年輕著的自己”。
長大后的我們在內心筑起高墻,沒有誰可以輕易入內,我們也盡量克制自己出去。當我們被焦頭爛額的工作、一塌糊涂的愛情,折磨的不成人樣時,只有想到愛豆,才會覺得這個世界沒那么可惡。
那些遠在天邊、近在我心的人兒啊,他們帶給我的力量,令我無聲扛過漫長歲月里的皚皚皮屑。
他們是這干涸市井里唯一通向幻想清泉的通道,隔離開外界所有的紛紛擾擾,無力什么身份、什么職業(yè),在這片秘密花園里都享有平等的歡喜權利。
雖然是短暫的麻痹,但總好過彈盡糧絕迷失在現(xiàn)實里。
因為喜歡你,我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在讀過的兒童文學中,我最喜歡于爾克·舒比格筆下的《當世界年紀還小的時候》,里面有這樣一段話:“洋蔥、蘿卜和西紅柿,不相信世界上有南瓜這種東西。它們認為那是一種空想。南瓜不說話,只是默默地成長。”
鬼鬼讀大學的時候,迷上了一個小明星,當時還屬于十八線的那種。
她和同學們說,將來自己會去當他的經(jīng)紀人。
身邊人聽過之后只覺得搞笑,天方夜譚,一個普普通通的大學生怎么可能混進娛樂圈里。鬼鬼大學讀的是新聞,在蘇州,和所有同齡人的生活差不多,無非就是穿梭在食堂和宿舍之間,任由時間一馬平川向前駛去。危機感,還離這幫整日沉迷在泡沫劇的小孩很遠。
但因為整日都在搜集喜歡的明星素材,誤打誤撞,混入了“飯圈”,開始學習宣傳和推廣。為了幫助愛豆在網(wǎng)絡上提高曝光度,在那段時間里,鬼鬼的文案功底提升奇快,還利用課堂上教的剪輯課程拿愛豆的訪談練了多遍手,業(yè)余時間,還去負責管理貼吧和qq群的運營。整個人神采奕奕,對娛樂這一行充滿興趣。
大三上學期,鬼鬼就去了蘇州當?shù)匾患颐襟w實習。
等到畢業(yè)的時候,她已經(jīng)對這個圈子有了一定的了解,深思熟慮之下,她來了北京。進入一家影視經(jīng)紀公司,做宣發(fā),現(xiàn)在跟的藝人,雖然不是最初那個令她癡迷的偶像,卻也是當紅小生。說出來,會有很多小姑娘會求著要簽名的那種。
有一次無意當中聊起,我問她,“長這么大,你覺得最不可思議的事情是什么?”。
她說:“喜歡因為他,我打開了一個完全陌生的領域。我從來沒有想過自己可以進入娛樂圈工作,從來沒有想過,自己和他的距離不過只是一個經(jīng)紀公司。雖然我們此刻不認識,但說不準下次就會有工作上的交集。就算我們永遠都不認識,也沒關系。我仍然感謝他,是他,讓我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其實現(xiàn)實生活中類似這樣的故事,真不少。在全民娛樂的時代,互聯(lián)網(wǎng)的存在無限縮小了明星與粉絲的距離。很多娛樂記者最初都是某位藝人的粉絲,很多影視制作公司里都隱藏著資深飯圈,甚至,還有的粉絲,長大后嫁給了自己一直都喜歡的偶像。(扯遠了)
雖然這些離正常人的生活很遠,但因為喜歡一個人,而變的優(yōu)秀起來的案例數(shù)不勝數(shù)。
想到你就會笑,比男朋友還有效
偶像崇拜對于路人來講,是一件不符合正常邏輯的事情。對一個素昧平生的陌生人無條件信任、付出,這種行為的不理性常常引發(fā)大眾輿論。
用知乎網(wǎng)友的話說,這是從經(jīng)濟學層面上無法解釋的社會學難題。鹿晗獲得吉尼斯世界紀錄的1314萬封“微博情書”、鄭爽一年365天299年上微博熱搜、唱片市場如此低靡的情況下akb48接連破百萬銷量的專輯、tfboys三小只生日收到的粉絲送的4萬平米月球地表,小行星及各種生日應援禮物,每年都在紐約時代廣場的大屏幕上送上生日祝福。
追星追的是什么?好看么?特別嗎?可能相遇的契機是這樣的,但真正能夠使人支撐下來的喜歡永遠是人格魅力。當我們看到偶像身上有好多閃光點時,潛意識里會有「我要變得更好,成為如他一樣的人」這樣的想法。
即使是世人眼中的文學泰斗柴可夫斯基,第一次見到偶像托爾斯泰之后的日記描寫中,也充滿了竊喜的浪漫化。
所以,不需要對“追星”這件事有什么羞恥感。我們生命中最初的美好、自然、淳樸、天真,都是在無意識的選擇之下,產(chǎn)生的微妙反應。光是走在路上想到一個人,就能笑出聲的體會,并不是每個人都能有的經(jīng)歷。
愛不占有,也不被占有。
因為愛在愛中得到了充分的滿足和治愈。
在這個娛樂經(jīng)濟的時代里,偶像和粉絲早已不單單是迷戀或者被迷戀的關系了。反倒更像是捆綁式的,如果喪失掉粉絲的喜歡,藝人的可能性將變得毫無可能。換言之,你的喜歡,對他來說并非毫無意義,而是非常具備價值。(在某種程度上會轉化為商業(yè)價值)
追星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追星的過程當中迷失自己。
任何事情都具備兩面性,過猶不及,在追逐偶像的道路上,不要忘記自己的終點是哪里。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