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jīng)》:善用人者,為之下

本內(nèi)容是個人綜合了多個版本的核心觀點加以闡述,本著尊重原文為基礎去解讀。

以簡明清晰的邏輯分析,系統(tǒng)性地概括書中的知識關聯(lián),不過度推理及過度化書中內(nèi)容的態(tài)度去闡述書中知識。

如有不當之處,還請讀者們多多指正。

上文品讀了“我有三寶,持而保之”,老子提出他的人生“三寶”:慈愛、節(jié)儉和不敢為天下先。

老子認為,慈愛之心、節(jié)儉之風、不爭之德是道的三大法寶,是道的偉大精神和高尚品格的體現(xiàn)。

老子的此“三寶”,體現(xiàn)了他遵道而行,無為而無所不為的思想。

其中慈愛最貴,既有柔又有愛,正合大道,如水的柔軟而滋潤萬物。所以慈愛能戰(zhàn)能守。

為什么?因為愛養(yǎng)萬物,不與萬物爭,所以萬物甘心歸附;因為有彈性,能屈能伸,能進能退,無往而不勝。


繼續(xù)第六十八章“善為士者”:

善為士者,不武;

善戰(zhàn)者,不怒;

善勝敵者,不與;

善用人者,為之下。

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

善為士者,不武;

士:武士,將帥。不武:不崇尚武力。

真正會做將帥的,不崇尚武力。

善戰(zhàn)者,不怒;

真正善于作戰(zhàn)的人,不輕易激怒。

善勝敵者,不與;

不與:不爭,不正面沖突。

真正懂得戰(zhàn)勝敵人的人,不會與敵人面對面交戰(zhàn)。

善用人者,為之下。

善于用人者,總會對人保持謙下的態(tài)度。

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

配天:符合天道,符合自然之道。

極:標準,準則。

這就是不爭的品德,這就是善于用他人的力量,這就是符合天道,是自古以來的準則。


本章進一步不爭無為的道理。是面對軍隊所講的話。

“武”“怒”乃是侵略的行為,暴烈的表現(xiàn)。老子希望人“不武”“不怒”,意思是要人不可逞強,不可暴虐。

在戰(zhàn)爭中講“不爭”,要人不可嗜殺,這章和上章強調(diào)的“慈”是相應的,是自古以來的準則。

真正能戰(zhàn)斗的,不是盛氣凌人、勇猛激進、怒氣沖天的人,相反,是柔弱的,平和的,不與人正面沖突的,也不必自己出力的人。

所謂“不戰(zhàn)而屈人之兵”,最高明的戰(zhàn)術就是心理戰(zhàn)術,就是以德為術。

心中守道,靜觀時機,故能待機而動;心中有道,故能得道多助,不必自己出力,從而戰(zhàn)無不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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