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很有搞合約的霉運。
有個要跟公司租地做太陽能發(fā)電廠的,談了許久,20頁的英文合約看了許多次,每次條款有點變動就得從頭一字一字再看起,否則不知道同意了的地方有沒有改掉了。最后,這單生意并沒有談成。
又有另一個要租一點點兒的地做一個電話塔的,那是一個小生意,一個月千五元,要停止只要給幾個月通知,這就沒什么可怕的,可是那是一份馬來文的合約,看得我吐血。幸虧后來征求到對方同意簽署英文版的。
然后,我私人的兩間閑置多年,虧本的工業(yè)店,突然有人要租其中一間。我廉價租了給他(十年前的租金千八,如今準(zhǔn)他千三),條件是什么壞了都別叫我處理,你自己搞定,連水表電表你也自己申請。至于合約,我自己打一份。我拿十年前由產(chǎn)業(yè)經(jīng)紀(jì)公司做的合約,十八頁簡化成四頁。
然后,公司的一間店的老租戶(租了十多年了,我們十多年沒起過一分租金),自疫情以來一直抱怨生意難做,租金有時不交,有時交一半,突然要我再做一份新合約給他,他要憑它向銀行貸款。
記得幾年前他曾經(jīng)有需要用到,要我做一份合約,我沒去找律師或經(jīng)紀(jì),自己【依樣畫葫蘆】做了一份給他,讓他拿去政府部門打印花,然后給我一份,他沒給我一份。我說,把舊的那份拿來給我,我照樣子做一份給你。
今天他把舊的拿來給我了。那是2017年我弄的。打開一看,我笑了:只有四頁。
原來我不是現(xiàn)在才聰明的。2017年的時候,我已經(jīng)懂得把十八二十頁的東西弄成四頁。
自己做合約,雖然是拿律師樓做的合約來依樣【畫】葫蘆,可我畫的是【簡筆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