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erstanding Cause and Effect

? ? 這種因果關系其實是有效的,但是把它當作唯一的類型就錯誤了。因果關系也發(fā)生在非物質的現實世界里,我們稱之為人類事務——更具體來說,即在情感和思維的過程中,這種類型的因果關系很少。總而言之,與科學原理或法律有關,幾乎是可以避免的,但是通常就難以預測。如果我們要避免簡單化,我們需要以一種包含了科學領域和人類事務領域的一種方式來定義這種因果關系。這里是一個補充說明:作為它第一個定義的原因,《牛津大詞典》說“產生效果的;引起任何行動、現象或狀況的。”我們所指的是“生產”和“產生”之間的區(qū)別。因此,我們將因果關系定義為一種事物影響另一事物發(fā)生的現象。影響可能是主要的或次要的,直接的或間接的,近距離的或遠距離的時間或空間??赡芩彩遣豢煽咕艿模缜懊嫣岬降娜紵?、重力和慣性的例子;或者可抵抗的,在下列家長教學或同齡人的例子。在后一種情況下,在涉及思維的其他事項,影響(原因)不強迫的效果發(fā)生,而是邀請,鼓舞或激勵它??紤]這些例子:

最后編輯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系作者
【社區(qū)內容提示】社區(qū)部分內容疑似由AI輔助生成,瀏覽時請結合常識與多方信息審慎甄別。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fā)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fā)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相關閱讀更多精彩內容

友情鏈接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