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fā)覺就我的個性來說,并不喜歡小孩,我只是喜歡我自己生的小孩。
昨天我家女兒生日,邀請了她一個小閨密一起玩。這個小女孩和女兒玩得好,但她比女兒有個性,想法也挺多,話說得溜,屬于那種要小心“伺候”的小孩。
坦白說,每次招待她,我都挺頭大,怕她不盡興,怕她要求多多,但又不能像管女兒那樣,生氣黑臉都是不好的。
昨天,我們先去吃肯德基。這一段的氣氛還好,兩個小孩吃得開心,吃完后還玩了拼圖。
接著,去游戲廳打游戲,打了大約1小時,游戲幣打完后,我就說要走。
這下,兩個女孩不樂意了,尤其是小閨密,要求我再買幣,說才那么一點點幣,不夠玩。
我拒絕了。理由是,你們打得夠久了,而且這里吵,空氣差;還有,很重要的是,兩歲的弟弟鬧著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