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簡介:
雅虎(Yahoo!,NASDAQ:YHOO)是美國著名的互聯網門戶網站,也是20世紀末互聯網奇跡的創(chuàng)造者之一。其服務包括搜索引擎、電郵、新聞等,業(yè)務遍及24個國家和地區(qū),為全球超過5億的獨立用戶提供多元化的網絡服務。同時也是一家全球性的因特網通訊、商貿及媒體公司。
1994年1月,斯坦福大學的兩位研究生David Filo和楊致遠(Jerry Yang)創(chuàng)建了一個名為Jerry‘s Guide to the World Wide Web (杰瑞的網絡漫游指南)的網站,旨在滿足成千上萬的、剛剛開始通過網絡社區(qū)使用網絡的用戶的需要。1994年4月,網站的兩位創(chuàng)始人根據《格列佛游記》將網站更名為Yahoo!,截止同年年底,網站點擊量已破百萬。到1996年4月,雅虎募集的資金已達1億3380萬美金。
雅虎于1996年上市,發(fā)行價是1.3美金,隨后在4年之內,雅虎股票翻了100倍左右!到1999年底,雅虎股價已經突破了驚人的100美元,市值突破1000億美金,是整個互聯網行業(yè)里第一家市值突破千億美金的公司。
另外,雅虎是互聯網鼻祖公司之一,它開創(chuàng)了所謂的門戶網站模式,并且是全世界第一家搜索引擎公司。而且我們今天所熟知的廣告流量變現的商業(yè)模式就是由雅虎開創(chuàng)的。

雅虎在2000年的鼎盛
查閱資料:美國雅虎(Yahoo!)公司于美國時間1月10日發(fā)表了2000年第4季度和全年的結算結果。2000年第4季度的銷售額與去年同期的2億314萬8000美元相比增長了53%,達到3億1087萬3000美元。除去短期費用,純利潤為8024萬2000美元(平均每股收益13美分),而去年同期的純利潤為5570萬3000美元。
如果包括短期費用,2000年第4季度凈虧損為9781萬9000美元(每股虧損17美分),在相同條件下去年同期的純利潤為3770萬4000美元(每股收益6美分)。
2000年全年的結算同上一年度相比實現了增收增利。銷售額從上一個年度的5億9178萬6000美元增長了88%,達到11億1017萬8000美元。除去短期費用的純利潤由去年的1億3803萬5000美元(每股收益23美分)增加到2億9098萬3000美元(每股收益48美分)。而包括短期費用的純利潤則從上一年度的4781萬1000美元(每股收益8美分)增加到7077萬6000美元(每股收益12美分)。
根據Yahoo!公司的調查,2000年12月全世界注冊Yahoo!網站的用戶為1億8000萬人,而去年同期這一數字為1億2000萬人。2000年12月的每日頁面瀏覽數超過了9億頁次,比1999年增長了94%以上。這其中包括Yahoo! Japan的1億1600萬頁次和Yahoo! Europe的4500萬頁次。

雅虎的兩次錯誤決策
扶持google
2001年,雅虎(Yahoo)公司決定幫一個小的初創(chuàng)公司一把,在雅虎的網站采用它的搜索技術,并為之付出大筆現金。這家小公司就是谷歌(Google),當時還名不見經傳。雅虎的善舉為自己培養(yǎng)了一個最大的競爭對手,也開始了它與谷歌幾年來愛恨交織的故事。
2001年五月,雅虎換掉CEO Tim Koogle(名字這么像Google,是該換),從好萊塢請來了Terry Semel。Semel加入雅虎后,很快就發(fā)現雅虎既沒有自己的查詢技術,也沒有根據查詢結果發(fā)布廣告的技術。Semel首先與Overture達成協議,使用其廣告發(fā)布技術,然后試圖并購谷歌。購買谷歌失敗后,雅虎買下了Inktomi(2億3千萬美元),一個互聯網查詢先驅,然后又收購了Overture(16億美元)。事實證明,這兩個收購非常正確,2004年,2005年,雅虎業(yè)績大漲,基本和谷歌持平。雅虎認為,自己更有優(yōu)勢,因為雅虎不但有查詢廣告,還有顯示條幅廣告,而谷歌則只有查詢廣告。
但是,2002年,雅虎付給谷歌的錢增多到了1320萬美元,相當于其全年總利潤,4300萬美元,的四分之一還多。但這對谷歌已沒有上一年重要,它2002年的利潤已經超過雅虎,達到1億美元。
從現在來看,這是雅虎走向失敗的第一個轉折點,因為這代表著雅虎從一個技術型公司變成了一個廣告推廣公司。從此之后,雅虎與技術創(chuàng)新的離的越來越遠。而我們都知道,互聯網的根基是建立在技術創(chuàng)新上面的。
從2004年開始,谷歌的營收開始超越雅虎,到了2007年,谷歌的營收已經是雅虎的兩倍多,后來差距越來越大,谷歌已經從昨日雅虎愛答不理的小透明成長為現今高攀不起的互聯網巨擘。
一些技術巨頭,如微軟(Microsoft),英特爾(Intel),和甲骨文(Oracle)等,都以對競爭對手的殘酷無情而著稱,雅虎卻不一樣。雅虎親手扶持了自己的競爭對手Goole
錯失Facebook
2006年時,Facebook還是一家剛剛成立2年的社交網絡,在許多人看來,這不過是一個專為常春藤聯盟設計的數字化操場。當時的MySpace已經擁有1億用戶,而Facebook僅為800萬。所以,當雅虎斥資10億美元收購這家新興網站時,所有人都認為Facebook創(chuàng)始人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應當趕緊拿錢走人,要知道這可是新聞集團2005年收購MySpace時所出價格的兩倍。事實上,時年23歲的扎克伯格也的確于2006年6月與雅虎達成了協議。
但雅虎隨后的財務業(yè)績欠佳,而且股票一夜之間下跌了22%。時任雅虎CEO的特里·塞梅爾(Terry Semel)因此將Facebook的收購價格下調到8億美元,但扎克伯格拒絕了這一要約。2個月后,塞梅爾再次將出價上調至10億美元,但為時已晚。其實當時扎克伯格是愿意將FB以10億美金出售的,但雅虎根本瞧不上一個社交網站,將報價壓倒8.5億,扎克只想了十分鐘就一口回絕。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雅虎的決策失誤雖然過錯了自己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但也免于Facebook為今天雅虎的窘境墊背,互聯網市場也得以百花齊放欣欣向榮。
互聯網沒有誰會一直一家獨大,保持清晰地頭腦,有危機意識,穩(wěn)步的做出每一個正確的決策,才能之立于不敗之地,就像你現在決策著:是否加盟天美本地通生活服務平臺?可不要大意的錯失在縣域城市發(fā)展自己事業(yè)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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