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論苦與樂》

公元1086年,蘇東坡四十九歲時,升任翰林,為皇帝草擬詔書,這是他仕途的頂點。

1088年,蘇東坡有短文《論苦與樂》,記錄了他對待寵辱之事的心境,內(nèi)容如下:

樂事可慕,苦事可畏,皆是未至時心爾。及苦樂既至,以身履之,求畏慕者初不可得,況既過之后復有何物?比之尋聲捕影系風邇夢爾。此四者猶有仿佛也。如此推究,不免是病,且以此病對治彼病。彼此相磨安得樂處。當以至理語君,今則不可。元佑三年八月五日書。

他將苦樂之事比作“聲影風夢”四樣,來了就來了,去了就去了,糾結(jié)起來“不免是病”。

蘇東坡像,元趙孟??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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