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威爾:我為什么要寫作

今天交作業(yè),但我不知道寫什么,這種狀態(tài)我很熟悉,心里有一些想法但還不成熟,或者不愿意表露。

這幾天看了喬治奧威爾的《我為什么要寫作》,本來有打算寫讀后感的,但今天沒有心情寫長篇大論。輕松一點,說說奧威爾對為什么寫作這個問題的回答。奧威爾回憶在四五歲的時候,他就知道他將來要當作家了。這也許是一種稟賦吧。接著他詳細說了寫作的四個理由:

1.純粹的自我中心。想顯得聰明,死后留名。

2.審美的追求。對文字、韻律、節(jié)奏的一種美的欣賞和追求。正確的用詞,文字精妙組合,清晰完整的故事,讓人獲得一種美感。小時候的奧威爾就感受到了這種美,也許是這一原因讓小奧威爾萌生了當作家的夢想。

3.歷史方面的沖動。想還原歷史的真相,寫下來供后人使用。

4.政治方面的目的。奧威爾所指的政治是廣義的政治,是把世界向好的方向推動。即寫作是為了改變。

奧威爾是英國著名的嚴肅文學作家,作品中通常包含了政治方面的訴求,這符合第4個理由。他在文中寫道:

回顧我的作品,我發(fā)現(xiàn)在我缺乏政治目的的時候我寫的書毫無例外地總是沒有生命力的,結果寫出來的是華而不實的空洞文章,盡是沒有意義的句子、詞藻的堆砌和通篇的假話。

奧威爾對寫作的評價可以從“真善美”三個方面來概括。所謂真指的是尊重事件的真實,不能歪曲事實,顛倒黑白。所謂善指的是正確的價值觀,好的作品可以推動世界向好的方向發(fā)展。所謂美指的是作品的藝術性,用詞準確,簡潔,切忌累贅,邏輯思路清晰,不要俗套的隱喻和故事。這就是指寫作者的文字功夫了。

這三者的關系是,創(chuàng)作一部作品是要有一個理由,這個理由就是奧威爾說的政治目的。而這一目的來自于觀察和了解到的歷史和社會真相。但是光有真相和目的還不能成為一個好的文學作品的。如果沒有一個清晰的敘事架構,他就不會寫。必須要通過藝術的手法來表達,通過故事來演繹,如有必要,為了達到文學藝術的效果,在不影響故事真實性的基礎上進行加工。

這是奧威爾對寫作的理由及作品的評價方法。那么對于不是作家的我有何啟發(fā)?

寫作必須是為了改變,不能改變他人,也至少要改變自己。寫作除了可以鍛煉思維和邏輯,把一件事簡單的說清楚對我而言也很有吸引力。另外,我發(fā)現(xiàn)有些文字讀起來很舒服,這種閱讀的舒適感也是我追求的目標。

最后編輯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lián)系作者
【社區(qū)內容提示】社區(qū)部分內容疑似由AI輔助生成,瀏覽時請結合常識與多方信息審慎甄別。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fā)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fā)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友情鏈接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