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選擇時,先跟自己核對:
我的興趣所創(chuàng)造的價值點,是在他人身上,還是在自己身上?
假如我的興趣可以為他人創(chuàng)造價值,則可以把興趣當成事業(yè);
假如我的興趣只能為自己創(chuàng)造價值,則不建議把興趣當做事業(yè)。
我們來看第一種情況:
我喜歡寫歌,寫歌時我會全情投入,忘記時間。
當客戶來找我寫歌時,我會認真了解他們的需求,并根據(jù)他們的需求來創(chuàng)作歌曲。即使他們想要的是藝術水準不高的,比較口水的歌曲,我也會積極構思,努力創(chuàng)作。最后歌曲寫成,得到客戶認可的那一刻,我衷心感到自己的興趣產生了價值,幫助了別人,當然我也從中得到了經濟收入,這件事讓我非常有成就感。
這種情況就屬于,我的興趣可以為他人創(chuàng)作價值,則可以把興趣當成事業(yè)。
然而我們再看另一種情況:
我喜歡寫歌,寫歌的時候我會全情投入,忘記時間。
然而我只喜歡爵士歌曲,我奉爵士為神靈,而視某些土搖土嗨,口水歌,大眾情歌等為劣等音樂。當客戶來找我寫一首大俗歌的時候,為了賺取生活費我不得不冒著良心答應了,我感覺好像背叛了自己的藝術信仰。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我每天都痛苦的打開設備,忍者委屈·構思旋律,編曲的時候無數(shù)次狠不得摔鼠標鍵盤。最后終于編好了,客戶聽了很滿意,夸獎我寫得好,編得好。而我心里冷笑道:“哼,無知的人類?!蔽腋杏X不到一絲成就感,卻隱約有些慚愧。
等我拿到費用,內心感到十分空虛,我本應該是一個以寫爵士為名的著名音樂家啊,我怎么能為了錢寫這玩意呢。誒,爸爸說得對啊,一旦興趣變成了工作,就是無盡的折磨啊......
這種情況就屬于我的興趣只能為我自己創(chuàng)造價值。而假如這份職業(yè)需要我去為別人創(chuàng)造價值,滿足別人的需求,這會令我感到委屈,感到無價值。這種情況則不建議把興趣當成事業(yè)。
是你用自己的資源,技術,能力,去幫助他人潔凈間問題,從而滿足他們的需求。你不需要做太多事,你只需要做好某一件事情,滿足某一類人的某一種需求,把這一件事做到頂尖,你就成了。
而這時候,名知利,就會自然而然地流到你的生命中。
我覺得我很喜歡把自己的興趣愛好當成一個職業(yè),畢竟做這種我不討厭的事我最喜歡了,應該會做很久的,未來也更好對自己的興趣職業(yè)好好發(fā)展,越來越精煉,把一件事做得爐火純青做到極致。這樣我即可以給別人表演自己的興趣,在工作上也可以展示出自己的興趣。就算到了最后年紀大了也沒什么好后悔的人,因為我所追求的生活就是由我自己的興趣所得來。興趣跟職業(yè)我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