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七律之教師定律

一.教師定律就是:教師必須熟知他要教的內容。

二.定律背后的哲理。

A、一個人不可能在沒有知識的情況下教書。

B、知識是教師用來工作的材料,我們必須在知識的本質中探尋這條定律的依據。

C、不完全的認識必然會導致不完美的教學。一個人無法教授他自己不懂的東西。

這一章,作者首先認為作為教師,一定要有豐厚的知識,對所教的內容要熟知。但作者也用了批判的精神來說明教師擁有廣博知識,但缺乏激勵學生熱愛學習的能力,對教學的成功也是致命的。相反,知識有限,卻能激勵學生的教師,卻強過有知識卻不會激勵學生的教師。

當然,知識豐富,又能喚醒學生更多了解他所擅長的領域,則是最為優(yōu)秀的教師。

如何更好地理解與執(zhí)行教師定律呢:

1、帶著新的眼光準備每一次的課。

2、在每一堂課中找到人們熟悉的真理之間的類比性和相似性。

3、研究上課內容,直到能用人們熟悉的語言表達出來。

4、找出課堂中事實和真理之間的聯(lián)系和自然順序。

5、找到課堂中與學生的生活和責任之間的聯(lián)系。

6、能自由地使用各種教具,使真理清晰呈現(xiàn)在眼前。

7、探尋一個研究對象的所有事實和觀點,并確保掌握其中一些事實和觀點。

8、花時間研究每一堂課。

9、做好研究計劃。

10、不拒絕與所教學科有關的好書的幫助。

三、違規(guī)與錯誤:

1、對學生的不了解。

2、認為學習是學生的任務,而不是他們的工作。

3、備課匆忙不認真。

4、無法講授與課相關的內容卻帶入其它內容。

5、華而不實,假裝有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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