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做錯事了,跟你有什么關系呢?你為什么要跳樓自殺傷害自己呢?(不分男女,只是處理方式不一樣。)
我覺得關鍵原因有兩個:
一、價值等同。
我們把對方犯錯這個行為,等同于自己做不好、自己沒有價值。
(1)表面是憤怒生氣,努力捍衛(wèi)自己的地位;
(2)內心深處,其實是“我不值得你愛,我有那么差勁嗎?”
(3)所以就開始懷疑自己,全盤否定了自己,低自尊低價值感,從而造成的各種心理和行為上的反應。
二、責任混淆。
(1)對方犯錯,違背了社會道德,乃至違背婚姻法。TA做出那樣的行為是TA自己的問題,是TA的責任,TA應該去承擔TA自己該承擔的責任。
(2)而我們自己呢,也要承擔我們自己那部分的責任,這部分責任是什么呢?就是——去了解對方為什么會有這個行為,自己做了什么事,跟TA這個行為是有關的,那么就要去梳理、去了解。(雖然很難很難,但這可能是最優(yōu)解法,我不建議在沒有疏通好自己和對方之前,就貿然沖動離婚,或者隱忍一輩子。)
(3)分不清責任,把對方的錯歸為自己的錯,這是非常非常普遍的事,也是導致人類大部分痛苦、糾結的根源所在。
為什么不能一哭二鬧三上吊呢?
因為一哭二鬧三上吊,想盡一切辦法去折磨對方,同時也折磨自己,永遠都不會奏效!你以為讓對方愧疚,TA就可以做出對自己更好的彌補行為,也許會,也許不會。因為持續(xù)的愧疚感,可能會讓對方越想逃離這個環(huán)境。
在幼兒期,就要杜絕價值等同、責任混淆
育兒領域,培養(yǎng)孩子分清責任,有一句有效溝通的范話,我認為家長們要常掛在嘴邊,可以從源頭上、在幼兒時期就能夠幫助孩子,分清什么是他的責任,什么不是他的責任,同時可以避免造成他的“價值等同”。當然前提是,大人要先疏通好自己這兩個老大難問題!
這句話,如果放在孩子“犯錯”時,可以這樣說:
1.寶寶,你不小心摔壞了爸爸的杯子,爸爸現(xiàn)在很生氣。他可以生氣的,他要為他的情緒負責。
2.爸媽媽是很愛你的,我們不會因為你摔壞杯子而不喜歡你。
3.你也要承擔你自己的責任,你的責任就是:把摔壞的杯子收拾好,向爸爸說明情況,然后和爸爸商量一個解決方法。
這是一個三段式的溝通法,用在其他情景下都適用,如果硬要套個模板方便操作,可以是這樣的結構:
1.事件的受影響方,接納TA的情緒,允許表達,但這是TA的責任。
2.表達無條件的愛,愛的是你這個人。
3.承擔起你自己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