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宣宗年間,有個知府名叫趙豫。
他到松江上任之前,老百姓打官司成風,鄰里經常因為芝麻綠豆大點的事,鬧到衙門,讓官府決斷。
盡管知府每天日理萬機,但當地治安并不好,因為案件太多,那些真正緊要的官司反而會被埋沒。
趙豫上任后,一改往日作風,凡是來狀告的,都讓次日再來。
時間一長,他就得了個“松江太守明日來”的外號。
漸漸地,當地打官司的現(xiàn)象變少了,社會治安也更好了。
原來,很多鬧到衙門的官司,大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只是當事人一時氣憤,才鬧得對簿公堂。
而趙豫把官司放到第二天,原本怒火中燒的當事人,經過一夜的平靜或者他人的勸解,第二天氣就消了,也就不用興師動眾去打官司了。
這樣一來,那些真正重要的案子,順理成章得到了升堂審理的機會。
曾國藩說:“凡遇事需安祥和緩以處之,若一慌忙,便恐有錯。”
小家做事慌張,大家做事尋常。
大氣的人家把做事看得很平常,小氣的人家做起事來則慌里慌張。
做事需沉得住氣,不順的時候,緩一緩、放一放,事情反而能得到圓滿解決。
快節(jié)奏的生活下,我們做事很容易操之過急,殊不知,欲速則不達,好事要多磨。
遇事要緩,不是行動緩慢,而是懂得先找到問題癥結,思考應對之策后再著手處理。
這表面上看似緩慢,實則事半功倍,是最快的處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