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二年,文德皇后聽說隋通事舍人鄭仁基女兒容貌出眾,就請求太宗納她為妃嬪,于是太宗便聘她為充華。詔書已經寫好了,不過冊封的使者尚未出發(fā)。這時魏徵聽說這名女子已經許配給陸家,就趕忙進宮向太宗進諫說:
“陛下身為百姓的父母,扶愛,應該為百姓的擔憂而擔憂,為百姓的歡樂而歡樂。自古以來,有道的國君都是以百姓的心為心,考慮百姓們所擔憂的事情。國君住樓臺館閣,就要讓人民也有房租可以安身;國君吃膏粱魚肉,就要讓老百姓也沒有饑寒的顧慮;國君選嬪妃宮女,就要想到百姓也有娶親成家的歡樂。這是國君應該具備的基本道德觀念。如今鄭氏的女兒,早已許配人家,陛下聘娶她時,心中居然沒有一絲懷疑,也不曾詢問。這件事如果傳到社會中去,難道是國君為民父母的作為嗎?我雖然聽到的只是傳聞,不一定很確定,但唯恐損傷陛下的名譽和圣德,所以不敢隱瞞。國君的一舉一動都要載入史冊,希望陛下特別留神?!?/p>
太宗聽說后大吃一驚。他親手寫了一封詔書回答魏徵,深深自責,于是立即停派冊封使,并下令將該女子送還給她原來的丈夫,但是陸家堅持要讓其進宮,表示并無婚事。太宗感到迷惑不解,這時魏徵說:“太上皇平定京城長安時,得到了辛處儉的妻子,并漸漸對她寵愛起來。當時辛處儉仍擔任太子舍人,太上皇知道后很不高興,即刻下令將他貶出東宮,讓他做萬年縣縣令,辛處儉經常膽戰(zhàn)心驚,擔心性命難保。陸爽擔心陛下今天雖然能寬容他,但將來會暗中對他貶謫懲罰,所以反復辯解表白。”于是,太宗廢了詔書,向陸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