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然明白了一個道理,農(nóng)村“離婚不離家”的女人,考慮問題該有多成熟。
多年前我們村有對離婚的夫妻,男的叫李盛,女的叫曹蘭,他們的兩個雙胞胎兒子大康和小康剛滿11歲,都隨了男方。
一年后李盛又娶了個懷著身孕的外地女人,生了個女兒。曹蘭一直在娘家附近擺個菜攤賣蔬菜,沒有再婚。
后來,在一個炎熱的夏季,大康和小康偷偷去洗澡被淹死了,李盛惱怒,不分青紅皂白暴打后妻,處理完兒子后事,李盛每天的任務(wù)仿佛就是打妻子。
終于有一天,李盛現(xiàn)任妻喝農(nóng)藥離世。與此同時,曹蘭被查出胃癌后期。
半年后,曹蘭離世,她的“身后事”成了問題,她是出過門結(jié)過婚的人,娘家墳地沒她的份,不會讓她尸身入內(nèi)的。

這是千百年老規(guī)矩,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到死都不可以再收回來。
娘家托人去曹蘭前夫家說和,想埋葬于李盛家墳地內(nèi),遭到厲聲拒絕。
后來曹蘭尸體被火花,久放殯儀館無人取拿。當(dāng)說完這件事,我突然想起一句話“死無葬身之地”,曹蘭是不是也算是“死無葬身之地”呢?
農(nóng)村世俗也偏心呀,重男輕女!
男人無論如何都可以有最后收留尸身的祖墳,女人一旦離婚,百年后連個收尸的地方都沒有!
不敢相信,這就是農(nóng)村離姻女人的悲哀!
所以,有種明智的農(nóng)村戶口女人,離婚時選擇離婚不離家,就是再怎么著也要死守“根據(jù)地”不離開。
這也算是一般女人的“大智慧”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