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達不同限制時要用不同方法
表達限制時,語言不要刺激孩子的自尊。
限制的語言越簡潔、越客觀,孩子越容易接受。"該睡覺了"比"你還小,不該熬夜熬這么晚,上床去"更好。
當限制指出某個物體的功能時,孩子更愿意接受。"積木是用來玩的,不是用來扔的"效果比"不要扔積木"好。
孩子需要健康的方法釋放他們的能量
孩子的運動行為不應(yīng)該受到過分限制。為了精神上和身體上的健康著想,孩子需要跑、跳、爬、蹦等等運動。多帶孩子去打球、跳繩、跑步,做運動都是不錯的選擇。
紀律要明確的執(zhí)行
如果孩子還是破壞規(guī)矩,父母應(yīng)堅持和藹但堅定的成年人形象,父母絕不能跟他爭辯、啰嗦,不解釋,制止行為就可以了。如果父母說的太多,他們就犯了一個錯誤:在應(yīng)該傳達力量的時候卻選擇了軟弱。對小孩子來說,行動經(jīng)常比言語有效得多。
任何情況下,孩子都不能打父母。
孩子不是用來打的
我們不能把打孩子作為對孩子的挑釁或者我們自己憤怒情緒的回應(yīng)。因為這樣會教導孩子用不好的方法應(yīng)付挫折。不尋找解決辦法,打,簡單粗暴地解決問題。給了孩子打人的許可證。
體罰最大的副作用就是它可能會阻礙孩子道德良心的發(fā)展。打孩子可以非常輕易地消除孩子的內(nèi)疚:孩子已經(jīng)為不端行為付出了代價,于是他會很隨意的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