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傍晚時分,速度是47邁。我兩只耳朵都戴著AirPods4,一邊開車吹風,一邊聽歌。這是我最享受的事情。喜歡的歌曲我總是聽很多遍,有時我只聽鼓,有時我只聽bass,有時我只聽鋼琴,有時我專注于歌詞,有時我只在乎感覺。但問起原因來,我自己也說不清楚,就好像我莫名其妙地活著,確確實實地活著。我橫穿西山公園,前面是我最喜歡的下坡彎道,我總是會微微壓彎,即使開的是電動車。就像我今天抽到第十六支煙的時候,才莫名地把注意力放在大腦,去感受尼古丁為了進入我大腦而駛過的這個彎道。
? ? ? 我聽著Bren Joy的《Sweet》,似乎在天上飛,可風的噪聲一直在影響Joy演唱。風噪隨著我的速度時而大時而小時而消失。好像Bill Evans的三重奏加入了薩克斯,《Waltz For Debby》中響起了邁爾斯的小號即興。我用左手放在左耳前去阻擋風,使左邊沒有風噪,而右邊卻有風噪,就好像五重奏中有人即興時故意降了個八度,簡直無與倫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