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藏書
中國藏書的歷史非常悠久,早在周代就出現(xiàn)了專門藏書的機構(gòu),具體藏書之所有宗廟、藏室、盟府等,還有專門的執(zhí)掌官員,如天府、太史、柱下史等,老子就曾任柱下史之職。
秦統(tǒng)一天下后,中央專門藏書的地方有石室、金匱等。
漢初,政府把所得秦代的藏書藏于未央宮的石渠閣。
隋唐時期,國家藏書機構(gòu)與職官的體制更為完備,由秘書省典司圖籍,下設(shè)著作局和太史局,主官稱為秘書監(jiān)。
宋代國家圖籍多藏于崇文院、秘閣等處,并設(shè)有專官管理。
明代帝王也非常重視藏書,明成祖永樂六年編成《永樂大典》。
清代官府藏書處有“北四閣”“南三閣”“天祿琳瑯”,以及武英殿、國子監(jiān)、翰林院等。
有些藏書家還喜歡收藏“善本”書籍,如毛晉、錢曾、陸心源等。張之洞對善本的定義是“一曰‘足本’,二曰‘精本’,三曰‘舊本’。”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善本”必須具備兩方面的價值,一是實用價值,一是文物價值。現(xiàn)在善本一般是指具有歷史文物性、學(xué)術(shù)資料性、藝術(shù)代表性或具有某一方面特殊價值的珍貴難得的古籍、寫本。
二.版本知識
古籍版本,類型繁多,大致可分為兩大類,即寫本和刻本。寫本又可分為手稿本、清稿本、抄本、影抄本四類??瘫敬笾驴煞譃楣倏瘫?、私刻本、坊刻本三類。
手稿本是作者親手所寫,一般價值最高。
清稿本不是作者親手所寫,但往往經(jīng)過作者的校改,且多有作者的印鑒。
抄本是一般的手寫本,沒有作者校改的筆跡。
*以上這些版本名目,我們可以用官課本、私刻本、坊刻本三類概括。
1.官刻本(中央刻本+地方刻本):凡官方負責(zé)刊印的書。
中央刻本:監(jiān)本、內(nèi)府本、殿本。
2.私刻本:私刻本多由學(xué)者或藏書家所刻,目的主要是使自己所藏善本得以廣泛流傳,也有為了名譽而刻書。私家刻書不以盈利為目的,所以刻書質(zhì)量較高。
3.凡書坊刻的書都稱為坊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