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殺人案二審 | 于歡之過

“當社會把你逼得走投無路事,不要忘了,你身后還有一條路,那就是犯罪,記住,這并不可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馬雅可夫斯基

2016年4月14日,一位22歲的男子于歡,在母親蘇銀霞和自己被11名催債人長達一小時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傷了4人。其中,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駕車就醫(yī),卻因失血過多休克死亡。

事件發(fā)生后,很多網(wǎng)友對杜志浩的死表示大快人心,骯臟的淫詞穢語,生殖器官的羞辱,脫下兒子鞋強迫母親聞,無一不是變態(tài)到突破人類道德底線的行為,是,杜志浩該死,被逼上梁山的于歡捍衛(wèi)母親和自己尊嚴,是正義的。

可是,法官是怎么判決的呢?故意殺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于歡的一生,就這么毀了!

林青霞會怎么想,她可能寧愿受那一時之辱也不愿兒子被終身囚禁吧!她寧愿被追債砸鍋賣鐵也不愿兒子殺人償命吧!林青霞的下半生,估計將會在眼淚和悔恨中度過!

所以,你還認為于歡沒有過錯嗎?

一定會有人說,士可殺不可辱,更何況受辱的是自己的親身母親,在那些萬惡猥瑣的面孔前,如何忍得,如何思考,怒火和恨意只要是個人就壓抑不住。

怎么會?

韓信遭胯下之辱,勾踐臥薪嘗膽,司馬遷纂寫《史記》,無一不能忍辱負重,雪當日之恥。

如何雪恥?

古代后宮爭斗爾虞我詐,兵不血刃,繼承傳統(tǒng)的我們難道不應(yīng)該發(fā)揚光大?用刀子殺人實在太土,還很容易被查出來惹禍上身。比較先進的是用毒,毒品的毒,毒藥的毒,毒玉米,毒奶粉的毒,聰明的人知道食物相克,植物香味亦可致死,不聰明的人知道高純度冰毒注射進去,從此家破人亡,再不聰明的人也知道氰化物劑量少毒性強……

法律既然對道德不公平不約束,為什么我們不能鉆空子呢?

上面說的這些都容易留下證據(jù),也容易被高科技查出來,不是我贊同用的方法。

最好的方法莫過于借刀殺人,雇一幫不怕死的變態(tài)青年,綁了杜志浩和他的母親,用以牙還牙的方法凌辱他們,再扔一把水果刀在杜志浩面前,激的他奮起殺人,恭喜你,目地達到。

犯罪的方法不止一種,最寶貴的是人類的智慧。

于歡,連生死榮辱你都可以置之度外,為什么不能想出一個謀殺的萬全之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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