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與失

悵然若失,細(xì)細(xì)想來,本一無所有,失何物?而又得何物?迷之此,而后如撥云見日,清澈洞明。

何謂得?而何謂失?得者,以物補(bǔ)己之短。失者,以己之長,補(bǔ)他人之短,而不論其方法。

筆至此,已覺余之見識短淺,望讀之人只消娛樂,勿以此文行事。

得法有千萬種,失法亦有千萬種?;嫉靡埠?,患失也罷,皆非智。然而,又何為智?智者,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而智者,得失之間,游刃有余。

余之學(xué)識鄙陋,所讀之文,論得與失之道者,蓋孟子之《魚我所欲也》。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生與義不可得兼,舍得,得者必失,失者必得。

孟子文,雖論取舍,而現(xiàn)得失之道,后生之輩,五體投地。誠然,古人誠不欺我。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一個“利”字,即為天下人之所求。而天下得利失信,得利失心,得利失其所有者,不計其數(shù)。

余之所感,私為萬惡之源。世間之惡,無論大小,無論目的,皆出自私欲。一己之私欲,驅(qū)其行事,其之禍,不可估量。

余之學(xué)識非淵,故不敢深入探討。而又得何物?名可得,利可得,心亦可得。失何物?非物可失,情可失,心亦可失。

得者,若無心,得天下又何妨?失者,若固本,失何物為失?悵然得失之間,無得,便失。

人言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余覺,得失似陰陽之二極,有得便有失,無失便無得。得失之道,思之深,覺知樂趣無窮。

既得失如陰陽之二極,若得之愈多,失之可愈多?余不敢言。望讀者與余交流。

慮之深,而文不可達(dá)余之意。行筆簡陋,其中思想無以表余之全部之思考。望讀者諒解。

深思非深究,望讀者論及得失之道,切不可深究,患得患失,終毀所行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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