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讀透的《刀鋒》

寫這篇讀后感的時候,書還沒有完全讀完。故事已經終結了,作者游歷印度的番外篇還沒有看。毛姆被譽為“最會講故事”的作家,他對于人物的刻畫生動立體,你可以輕而易舉地感受到每個人物的個性特征。盡管故事讀起來波瀾不驚,卻有一種余音繞梁的感覺。

《刀鋒》是毛姆晚年的作品,他將自己對于人生意義的思考凝結于此。我覺得自己是膚淺的,或者過于走馬觀花了,至今尚未體味出系統(tǒng)的智慧結晶,于是想把我腦海里的“余音”寫一寫,或許能夠清晰一點。


扉頁:

“越過刀之鋒刃實屬不易,因而智者常言救贖之道艱辛?!?/p>

——《迦托·奧義書》

或許這就是書名的由來,以刀鋒喻“救贖之道”或者生命的意義吧。


我試著畫了一下書中主要人物的關系圖,大概如下:


艾略特

一個交際天才,游刃有余地游走于歐洲上流社會,盡管他是一個美國人。他熟悉所有王公貴族闊太太的小八卦,他很紳士懂藝術有品位,他是一切交際宴會的靈魂人物。他精明周到不會忽略任何細節(jié),即使面對別人家的用人也是一樣風趣幽默彬彬有禮。他重親情,對姐姐路易莎和外甥女伊莎貝爾關懷備至。他對于心中的宗教無比虔誠,花了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建了一座小教堂,并希望自己安葬于此。他虛榮、勢力,堅信天堂里的人也分三六九等,而他將依然是上流社會中的寵兒。對于艾略特來說,人生的意義和目標可能就在于想方設法躋身名流之列,享受著貴族社交活動,并從中獲利,而且他很樂于幫助有潛力的年輕人成為像他一樣的人,比如拉里。當拉里拒絕了他的好意后,艾略特更堅定了外甥女絕對不可以嫁給這個不知好歹、無可救藥的男孩。他更看好格雷,當地首富家的獨生子。


艾略特是一個知道自己擅長什么、想要什么,并將二者融為一體且享受其中的人。這個人怎么樣暫且不論,這樣一種生活狀態(tài)一定是非常幸福的,不糾結、不擰巴。即使垂垂老矣病魔纏身,為了自己認為該做的事,也要精致、要保持身材、要溫文爾雅、要精神抖擻,這一切都不會是負擔,反而甘之如飴。


伊莎貝爾

她自小衣食無憂,過著大小姐的生活。她認為女孩子就該在年輕的時候穿漂亮的衣服、戴美麗的首飾,參加朋友們的派對。結婚后有舒適的房子和車子,而她的丈夫需要有一份體面而有前途的工作,因為工作是男人的天職。她羨慕并努力成為一個時尚、優(yōu)雅的女性,當然她做到了。毛姆用了大量的篇幅多次描寫伊莎貝爾的美,從身材到著裝,從相貌到舉手投足。

伊莎貝爾認為自己深深愛著拉里,甚至拒絕和他履行婚約也是出于擔心自己成為拉里的牽絆,擔心拉里因為她而無法追尋他渴望追尋的那個所謂答案。毛姆曾毫不客氣地當面揭穿伊沙貝爾的動機,其實我也這樣認為。她以深愛拉里的名義,拒絕了拉里描繪的“窮游”未來,選擇了自己想要的物質生活,嫁給了拉里的好朋友格雷。在格雷眼中,伊莎貝爾永遠是世上最美的女神,所以他們的婚姻圓滿而幸福,符合所有人的期望。


伊莎貝爾仍是以愛拉里的名義,為他做了另一個決定:不可以和索菲結婚。索菲是伊莎貝爾最不能容忍的那一類女性的典型,酗酒抽煙吸毒,和任何男人上床,她的身上集合了伊莎貝爾所能想到的所有的骯臟和罪惡,并且伊認為這是她的本性,無藥可救。而在拉里的記憶中,索菲是個有理想有才華的女孩,他們曾一起看書、讀詩。一場車禍奪走了她深愛的丈夫和孩子,從此索菲一蹶不振。拉里要和她結婚,拉里要親自找回那個記憶里的明媚女孩。為此,伊莎貝爾精心策劃一出戲,她相信索菲惡習難改禁不住誘惑,于是用一瓶酒將索菲送回了墮落的生活,更加瘋狂的酗酒吸毒濫交。最終,索菲死了,她得到了她想要的解脫。

伊莎貝爾很物質,甚至有點綠茶婊,可她并不是個壞人。她按照自己的意愿選擇著自己生活,當馬圖林一家破產的時候也不離不棄。艾略特的遺產讓她擁有了夢想中的一切:回到美國,買一個帶大花園的房子,因為格雷喜歡在那里散散步,墨西哥風格的現代裝修,很大的客廳可以為兩個女兒辦成人禮,格雷重新找到一份體面的工作,他們是社區(qū)里最受歡迎的社交核心,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樣符合伊莎貝爾的心意。


拉里

拉里有著迷人的外貌。溫柔而深邃的黑色眼睛,始終飽含著熱情和喜悅,他的聲音溫暖動聽,講話抑揚頓挫,長期游歷帶給他精瘦又略顯黝黑的皮膚,與同齡的肥頭大耳的格雷相比,年輕了至少十歲。拉里在戰(zhàn)爭中親眼目睹了親密戰(zhàn)友在他面前死去,從此開始探尋生命的意義。退役后回到美國,他不愿繼續(xù)上大學,也不愿接受大家為他介紹的任何工作,誰也不知道這個年輕人每天在做什么,要沉淪到什么時候。

拉里拼命地讀書,去印度游歷,到煤礦里做礦工,在貨船上做船員,在極度的腦力與體力勞動中不斷切換。他花了兩個月陪蘇珊娜度過了人生中最黑暗的時刻,他用心理暗示法幫格雷治好了頭痛病,他散盡家財,選擇過苦行僧式的生活,仿佛思想是思想,皮囊是皮囊。

維特根斯坦(拉里的原型)


我想起了《遙遠的救世主》,順應規(guī)律,來去自如。拉里就像丁元英和芮小丹的結合體,既是悟道者也是踐行者。順應內心的召喚,該來時來,按照規(guī)律去做事,該去時就飄然離去。在對精神世界的探索中,他獲得了無限的滿足感;在對現實世界的救贖中,他貢獻了他能貢獻的一切,哪怕是自我犧牲。

在小說的結尾,每個人都得償所愿了,似乎皆大歡喜,又覺百感交集。如果提取一下所有人物的共同之處的話,就是遵從內心、做好自己吧。沒有對錯好壞,只有問心無愧。毛姆在最后寫到:“艾略特在社交界光彩奪目;伊莎貝爾憑借財產在活躍而有文化的社區(qū)站穩(wěn)了腳跟;格雷擁有一份穩(wěn)定而賺錢的工作,每天過著朝九晚六的生活;蘇珊娜的生活有了保障;索菲以死亡為解脫;拉里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痹谝粋€圓滿的大結局里,沒有極度的喜悅,也沒有刺骨的悲傷,生活和故事還在繼續(xù)。無論是誰,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件多么幸運的事情啊!



以我淺薄的閱歷和有限的智慧,只能復述一點故事、寫一點感受了。我發(fā)現自己在讀小說的時候,對于書中人物是沒有好惡的,或許這就是讀小說的妙處吧。


——END——

最后編輯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系作者
【社區(qū)內容提示】社區(qū)部分內容疑似由AI輔助生成,瀏覽時請結合常識與多方信息審慎甄別。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fā)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fā)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相關閱讀更多精彩內容

友情鏈接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