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律師:工傷賠償后施工單位追償,法院為啥判包工頭擔主責?
干工程的都知道,工傷賠償麻煩事兒多。今天就講個稀罕事兒:中建某公司把工程分包給甲公司,甲公司又轉給小強,小強雇的小芳上班第二天,去工地路上出交通事故,被認定工傷,甲公司賠了 16 萬。
這甲公司不服氣,找律師幫忙起訴小強追償。法院審理后,判定包工頭小強擔主責。為啥呢?小強是實際用工人,甲公司違法分包有選任過錯,但小強明知沒資質還接活兒,作為雇主從小芳勞務中受益,對工程有直接管理義務,所以責任更大。
這案例給工程各方都提了個醒。你覺得法院這判決合理不?評論區(qū)說說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