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chuàng):重慶百譽大掌門? ? ?
我一直想以雞爪為主題寫篇文章,引經(jīng)據(jù)典,文風俏皮。可惜閱讀一貫浮于表面,涉略不廣,搜腸刮肚也沒撈出一星半點與雞爪有關的典故,真辜負了自己愛雞爪的名聲。至于文風,如果說文如其人的話,那“俏皮”的感覺怕也難有了。雖不能至,心向往之吧。 ??

如果給雞爪配一動詞,非“啃”莫屬。筷子刀叉什么的退居二線,雙手與嘴巴并用。五指齊捏,感受雞爪柔軟而不肥厚的觸感;牙齒舌頭合力將肉從骨頭上剝離,再將細碎的骨頭吐出。咦,野蠻味兒,但遠夠不上“匪氣”。土匪們在打家劫舍后的慶功宴上,一邊灌酒一邊撕扯的可不是雞爪,得是整雞整鴨豬蹄羊腿;大碗酒配大塊肉,這才痛快,酣暢淋漓。 ? ??

俠客們估計是瞧不上雞爪的。你看他們仗劍江湖打尖時怎么叫的:“小二,來兩壇好酒,切二斤牛肉?!睕]說上盤雞爪吧。啃的雙手油膩膩的,拔劍前還得先在衣衫上抹抹,影響出劍速度;救美時若弄臟美人的衣袖和玉手,那可糗大了。 ? ? ?

曹操煮酒論英雄時,盤中置的是青梅。如果換成雞爪,我覺得情節(jié)也能順利發(fā)展:他和皇叔兩人邊喝酒邊談論天下時事,雞爪是下酒菜,曹操趁皇叔專心啃時突然來一句“現(xiàn)在天下的英雄,就你我啦”,時值雷聲大作,皇叔被這么一嚇,啃到一半的雞爪掉到了地上?;适鍨榱瞬焕速M,撿起以酒澆之,繼續(xù)食之,也能安然逃過一劫??蛇@樣一來,整個論英雄的意境就低多了。 ? ? ?

說到底,雞爪不是霸氣的食物,成不了宴席的主角。不管是泡椒虎皮紅燒燉湯,始終都是點綴。它是等待主菜上桌前點饑的開胃菜,是不安分吃飯的小孩兒磨牙的零食;是父輩們小酌時的絕配,伴著濃烈的燒酒,仔細回味半生的失意得意、歡欣心酸;它能用來打發(fā)旅途中的細碎時光,緩解因思緒迷失而滋生的無聊。

雞爪需要靜下心來慢慢啃,如同吃螃蟹,那種迫不及待大快朵頤的心態(tài)不適合。所以在閑暇時光,不妨按照(百譽大掌門)推薦的方法。做一道懶人雞爪:雞爪洗凈,放姜、酒、醋、醬油、紅糖和鹽皆少量,加足水小火燉,中間撇去浮沫,收汁盛出。沒有茴香八角花椒蔥花的干擾,原汁原味,再配一部不那么文藝的電影,真是好時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