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5法條語言(十一

昨天的文字等到了昨天晚上才寫,昨天晚上的文字又等到了快臨近十一二點的時候才寫,十一二點的時候,其他的事情與要寫字的事情形成沖突。這個時候就開始要選擇,因為在同一時間管道里不可能完成的兩件事情。必須要做的事情就是宜早不宜遲??勺隹刹蛔龅氖虑椋挥凶龀鲞x擇,可以不做。

想要進入到法條語言的狀態(tài),就要在接下來恒定的一年時間里面,每天都要必須去做這件該做的事,那些不要做的事情,盡量地不去做了。無效的事情,不要去做。做,就做有效的事情。

本來,昨天晚上可以結束在十一點前??墒窃?1點和12點時間,不可控的是幾個人在喝酒之間又出現(xiàn)不可控的人參與進去,說了一些與我們原先無關的話題,于是我沒辦法做到主動準確的掌握好時間點。

如果想要進入到預定的法條語言狀態(tài),以后在一些自己無法掌控的時間點和無法掌控他人的狀態(tài)下,最好能夠掌控的就是自己選擇盡快的離開。

最后編輯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lián)系作者
【社區(qū)內容提示】社區(qū)部分內容疑似由AI輔助生成,瀏覽時請結合常識與多方信息審慎甄別。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fā)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fā)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友情鏈接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