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的團體,經常會發(fā)生成員間的“碰撞”,真可謂不打不相識。
這樣的有緣人,是命中注定來幫助各自渡劫的。
為什么這么說?
與我們沖突的成員,從原理上看,一般可視作“不被自我接納的自體部分,經由外化——即投射而形成”。
事實上與我們沖突的并不是外在于我們的那個人,而是我們自身內部未被充分整合到人格中的自體部分,彼此不兼容、不協(xié)調的部分。這一部分被我們感知為“壞的”、“不可愛的”、“惡的”、“異己的”。
與我們沖突的,也可稱為某種投射出來的“部分自體”(意象)。
異己的意象,未被整合到自體中的分裂出來的自體碎片。
所以,沖突的解決,人際的重歸于好,關系的修通,也就等于自我被分裂-投射出去的部分回歸到(內攝到)自體,完成自體的整合。
冤家路窄,不是冤家不聚頭。你們原是被分開的另一半。
現(xiàn)在你們因緣際會,又在團體中相遇了,這個緣分不就是相互渡劫的緣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