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濟學里有個概念,叫做效用,這是一個與幸福有關(guān)的概念。關(guān)于效用的解釋,我還是最喜歡我當年學微觀經(jīng)濟學時,李善民老師講的故事,說你肚子很餓,給你一盤包子,吃第一個的時候幸福感很高,也就是效用最大,吃第二個,效用下降,已經(jīng)吃飽了,吃第三個撐到了,效用為零,吃第四個,第五個,就變成折磨,效用為負。所有追求幸福的朋友們,都值得認真的學習一下這個概念。
效用這個概念有啥用呢?用處真的很大,當我理解這個概念時,我是真的理解了為啥市場經(jīng)濟比計劃經(jīng)濟有效。人的需求是沒法計劃的,人跟人不一樣,所以人的總體效用最大化的方式就只能是市場經(jīng)濟,讓每個人去購買自己喜歡的東西,如果政府為人們做計劃,會降低社會總體效用。比如每個成年男性都固定一個口糧份額,像我這種胃口好的人,不就不幸福了么?
效用最大化的原則還影響了我們的稅收政策。同樣的一萬元,在富豪家庭里,多這一萬,并沒有太大的效用增加,但是如果把這一萬分到十個貧困家庭中,卻帶來的社會總體幸福感的大大提升。所以,政府要用稅收調(diào)節(jié)貧富差距,讓富人多交稅,給窮人多福利,提高了社會整體幸福感。
家庭理財中,懂得效用最大化原則,也可以收獲更多的幸福感。比如,人在身體健康,賺錢能力最強的時光里,10萬元的效用是錦上添花,吃的更好,開更好的車,穿的更好,等等。但是在人遭遇重大變故,沒了收入,還需要花大筆錢時,這個時候的10萬元的效用就是雪中送炭,同樣的10萬元,哪個效用更大呢?當然雪中送炭大于錦上添花。這就是人們儲蓄的原因。把效用較低時的錢存起來,等到效用最大時花,提升了一生的總體幸福度。
把10萬存起來,危機時有10萬花,這是儲蓄。把10萬存起來,危機時有50萬,乃至100萬可以花,這是保險。所以你看保險之所以能存在,也和效用原理有很大關(guān)系,因為保障賠付時,總是在某個最需要用錢的時刻,那個時刻的效用最大化。
人在窮時,多賺一千元會很開心,買個包子,就非常幸福。大富豪,多賺一億,也只是小目標,未必能讓他開心,未必能更幸福。人真的不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動物,人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人。錢對人的幸福感作用會逐漸遞減,取而代之,人需要追求讓他更有幸福感的事情。比如多陪陪家里人,多與大自然在一起,多做做公益活動,多進行一些心靈追求。
好的文章,也懂得適可而止,再多寫下去,效用就開始遞減,就此打住,祝各位一生效用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