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女博士帶著5個月女兒跳樓身亡:媽媽,我不要這樣的愛!

又一起悲劇發(fā)生!

湖南長沙,4月27日凌晨5點, 37歲的蘇女士帶著5個月大的女兒跳樓。


母女二人當場死亡。

具報道,蘇女士和愛人都是博士,愛人在一家科研單位上班,蘇女士在寧鄉(xiāng)某機構上班。蘇女士還是海歸博士。

雙博士的高知家庭,穩(wěn)定的工作,多少人羨慕的生活!轉瞬間,家庭破碎,生死離別!

很多人都關注在“母親產(chǎn)后抑郁”。卻很少人看到悲劇中孩子的發(fā)聲:“媽媽,我不要,我不要這樣的愛……”

這個案例,不是個案。

悲劇從來沒有停止過!

2019年4月21,四川米易27歲的90后媽媽帶著3個兒子跳河死亡。

4月28日,漳州石某梅在朋友圈中發(fā)了一封“絕筆”信后,就帶著兩個孩子跳河赴死。母親28歲,兩個孩子一個年僅6歲,一個年僅3歲。


是的,這些母親是痛苦的。

從他們留下的遺書中,也能感受到他們生活的掙扎、絕望的痛苦,確實令人難受。

可是,孩子呢?孩子的訴求呢?

有誰聽到孩子背后的聲音?有誰看見孩子的眼淚?有誰知道孩子在面對自己媽媽“死命令”時,曾如何苦苦哀求,拼命掙扎?

新聞出來后,人們的關注點都在同情母親上,很少有人看到背后孩子驚恐的目光、苦苦的掙扎、求生的欲望,也聽不到他們“媽媽,我不要,我不要……”

不管媽媽有多么傷痛,多么不幸,多么絕望,孩子是孩子,你是你,你不是選擇犧牲自己寶貴的孩子,你是在剝奪、殺害一個獨立的生命。

孩子是母親所生,骨肉相連,唇齒相依。但是,不管多么濃厚的親情,都不能遮蔽一個事實: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擁有完整的獨立人格,擁有生命的全部權利,是任何人和任何組織不能隨意剝奪的。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品,不是你的東西,你無權生殺予奪,無論以什么借口。

你無權讓他用生命為你買單,無權讓他成為你報復的工具,無權剝奪他的個體生命權!

在這幾個母親攜子自殺案中,母親是自殺,也是殺人,是悲催的受害者,也是殘酷的殺人犯。

而孩子,根本沒有反抗的能力。長沙女博士攜女跳樓,孩子剛剛5個月,她還不清楚發(fā)生了什么,甚至連哭聲都發(fā)不出,就被母親處以極刑。

孩子和你是平等的,都是獨立的人,你可以給他生命,但誰都沒有權利剝奪對方的生命。

每一個還在把孩子當做自己附屬品的父母,都要醒醒了!

請放下執(zhí)念,不要再家暴、處置、甚至“殺害”自己的孩子。

請敬畏孩子的生命,也敬畏世間一切美好的、珍貴的生命!

請放下報復,放下欲望,放下怨恨,放下一切執(zhí)相。

每個孩子都是天使,是此生來助你修行、度你一程的。

你應該感激孩子的出生,感激上天賜予自己做母親的權利,讓今生可以陪伴孩子一起成長,療愈童年經(jīng)受的傷痛,回歸內(nèi)心的平靜。

愛,不是綁架,不是攜帶赴死,不是牢牢掌控和僅僅攥住。

愛是放手,是寬容,是接納,是尊重,是獨立,是自由。

愛是無條件的!


請尊重生命,讓悲劇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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