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民數(shù)記》第18章。
經文:
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腿A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yè),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份。我就是你的份,是你的產業(yè)。”(民18:14,20)
關鍵詞:
都必歸于你……我就是你的份……
心得:
現(xiàn)代社會的基本共識之一是,任何一項工作,它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都必須是平衡的。否則就不合理、不公平。如果我們以此來看待耶和華上帝對祭司制度的安排,也能非常清楚的看出這種責任、權利、義務對等的精神。
從責任來說,身為祭司就意味著肩負重任,必須為以色列全民族守望、獻祭和贖罪,如經文中上帝對亞倫所說:“你和你的兒子,并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干犯圣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笨梢娛且唤z一毫都馬虎不得!
從權利方面來看,這一章經文反復多次提到“賜給你”“歸給你”“歸于你”“歸你”等等。都在凸顯那些獻給耶和華上帝的供物,除了必須由火焚燒的以外,許多都是上帝賜給祭司們的所得,他們有權利享有這一切。
而在義務方面,祭司們不僅要認真完成自己的使命,“要看守圣所和壇,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還得保證在以色列民中不務他業(yè)(也就是不從事其他收入的工作),以上帝為自己的產業(yè),單單信靠耶和華上帝的供應。
若想完全按照上帝的心意來落實這些安排,一方面固然需要祭司們以信心來仰望上帝的供應,一方面更需要上帝的選民們負起自己的責任,用充足的奉獻來支撐起這一切。當時如此,今天同樣如此!
反省今天的教會生活,當平信徒們常常對牧者提出這樣或那樣的要求時,是否也認真檢討過自己,有沒有盡到供應牧者需要的責任呢?牧者當然應該撇下一切跟隨主,甘心為主受苦。但牧者的受苦絕不應該是由于平信徒們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造成的!
忽然想起以前曾經看到過的一句話。一個牧師太有錢,那是他一個人的恥辱!一個牧師太貧窮,那是整個教會里所有人的恥辱!惟愿普世各教會中的眾牧者,也不窮也不富,沒有衣食病老之憂,安安心心以祈禱傳道為念。阿們!
祈禱:
供應人一切需要的主啊,愿你來豐豐富富的賞賜你的眾仆人,因為他們已經撇下一切的跟隨了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