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讀了《吶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講了魯迅先生在十二歲起就在魯鎮(zhèn)的酒店的格局當伙計,來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滓壹菏钦局染贫╅L衫的唯一的人(窮的人都短衫,站著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著長衫)。孔乙己是別人給他起的外號,說話總是之乎者也,逗得人們哈哈大笑。
后來孔乙己可能因為偷了東西,被別人打斷了兩腿。再到后來也沒有見到他。
讀了這篇文章,我有些氣憤,還有些憐憫孔乙己。他雖然好吃懶做,但是他非常愛孩子,鄰居的孩子來了,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寫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懶做、善良的。后來說他也許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師說的一樣:人會受生活的影響??滓壹壕褪沁@樣,因為生活去偷竊,才會被打斷腿。
我們要珍惜現(xiàn)在的美好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