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chuàng)首發(fā),文責自負】
昨天,法院公開審理了一樁致 4 人死亡的爆炸案,案情是這樣的——
半個月前的一個晚上,一伙3人搶劫團伙持槍搶劫了馬濤的女裝摩托車以及馬濤的手機、一包香煙、一個普通打火機,3人駕著馬濤的摩托車直接開到山邊的榮興汽車修理廠。第二天凌晨2點,修理廠就爆炸起火了,1人直接炸死,3人被火活活燒死。
經過警方現(xiàn)場勘查,發(fā)現(xiàn)一輛摩托車被炸得四分五裂,警方懷疑爆炸物來自摩托車。摩托車車牌還能辨認,經查,正是馬濤當晚去派出所報案說被搶走的摩托車。
警方傳喚了馬濤,馬濤對摩托車上安裝了炸彈供認不諱,原因卻讓警方臉紅。
原來,馬濤此前被偷過2部摩托車了,報案后也沒找回來,越想越氣,便利用他的天賦制造了一個炸彈安裝在摩托車座位下,只要掀開座位,炸彈倒計時便開啟,時間1分鐘,只有輸入正確密碼才能解除。
馬濤的想法是,盜賊肯定不會放過摩托車座位下的物品,你盜我車我就讓你給車陪葬。為了防止親戚朋友借車誤打開座位,馬濤把座位鎖給換了,鑰匙放在家里,只要不打開座位就沒事。
爆炸現(xiàn)場,1個人倒在摩托車旁邊,整個臉都模糊了,衣服也被燒得所剩無幾。屋里頭,3個人被燒成了炭,桌子上的盤碗、酒杯也燒黑了,兩個大酒缸里的白酒還在燃燒著。在另一個屋子里,還有兩輛報過被盜案的摩托車,也燒得只剩架子了。
這起爆炸案是警方提起的公訴,維修廠老板的妻子、兒子到庭旁聽,3 名劫匪均無親人愿意到庭,當?shù)孛癖妳⑴c旁聽人數(shù)高達數(shù)百人。

通過激烈辨論,法庭最終認為,炸彈雖是馬濤制造、安裝,但爆炸的起因皆由劫匪搶車引起,劫匪的死屬于自尋死路,罪有應得。而榮興汽車維修廠老板因涉嫌銷贓行為,有窩藏丟失車輛為證,在銷贓過程中意外身亡,屬于犯罪致死,也是活該。所以,該案主犯是劫匪 3 人,主犯已死,且無財產可追繳、賠償,故不再追究。
馬濤在接連丟失車輛,警方無法尋回的情況下才不得已安裝炸彈,且留有 1 分鐘解除爆炸的時間,不會出現(xiàn)誤炸的風險,馬濤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當庭無罪釋放。
法官的木錘敲下后,庭里瞬間鴉雀無聲。1 秒、2 秒,一個掌聲拍響,兩個,緊接著雷鳴般的掌聲響徹全場……
“馬濤,馬濤,校長講完話了,快醒醒回家了。”馬立偉推了推馬濤。
注:文中圖片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