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版權保護期限對社會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評委判準

各位同學;

大家好。依據個人慣例,在賽前會寫一個判準。(或者可以理解為賽前想說的話)

作為評委,希望正反雙方對于長版權保護期限能夠迅速減少分歧或達成共識,除非必要(例如對于利弊計算需要引用公式,而公式變量必須引入年限),否則不希望看到對于年限的過多爭論,如果不必要的時間爭論影響到本體的討論進度,將酌情扣分。

下面我將說說本人對于本題目樸素的認知。評委對于本體的個人看法的中立的,會認為長版權保護有利于鼓勵作者及后代的權益,與專利類似,我會認為知識也是個人財產的一個部分)既然是財產就說明它是可轉移、可買賣、可長時間延續(xù)的。同時也意識到,如果永久的保護版權會導致文學作品再創(chuàng)作、再發(fā)展的人力成本,時間成本和資金成本無限期上升,不利于人類文明的進步。例如當我們引用“白日依山盡,黃河入海流”的時候還需要思考王之渙的后人在哪里,雖然理論上是可行的,但是無論從現(xiàn)實層面的可造操作性還是對于人們樸素的價值觀來說,都是不可接受的。所以在此時,評委會希望雙方迅速找到自己持方所背靠價值/利益團體,并說明為什么需要按照己方的視角去思考問題并引出各自觀點,若是單純的優(yōu)點/弊端的累加,評委將酌情扣分。

對于這個利弊比較的題目,作為評委首先會希望大家進行定性分析,這是本場對比的基礎。也就是雙方有責任對長版權保護期限的特質進行充分分析和闡述,從而能簡單明了的將什么是長版權保護期限、為什么要/不要長版權保護期限等一系列問題,用相對直白的語言告訴評委和觀眾,評委反對知識傲慢和技巧主義。若比賽進度允許,評委會更希望在定性分析之后能夠定量分析,既打造計算模型對于雙方的利弊進行進一步,精密化的剖析,從而給評委、觀眾更加直接,清晰的認識。如果選手能做在完成定性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定量分析,評委會酌情加分。

同時評委反對在辯論場上出現(xiàn)以下狀況,

1反對知識的傲慢

所謂“知識傲慢”主要是指,在辯論中,辯手因為事前對辯題所涉及知識領域已經有所研究,相對于觀眾而言是有備而來的,是更加“知識豐富”的。同理,由于一方辯手總是會對自己即將闡述論點的相關知識進行查閱準備,因此在某一個論點上相對于對方辯手而言,是更加“知識豐富”的。這時候,我們要反對諸如“對方辯友連這一點知識都不知道,還跟我們辯什么呢?”這樣的表達。辯論就是為了增進辯論雙方和觀眾對知識的認知,而不是去嘲諷他們的“無知”。

2反對恃強凌弱

所謂“恃強凌弱”主要是指,在一場辯論中,特別是當一方辯手占據一定優(yōu)勢時,不應把辯論演變成為披著邏輯批駁外衣的語言攻擊,更嚴禁采取羞辱嘲弄的手法攻擊對方。一個形象的中國式說法就是“有理不在聲高”,當然此處不僅是音量的問題,更是一種態(tài)度的問題。辯論的本質是溝通,不是語言的拳擊賽,不需要把對方“打趴下”。

3反對技巧主義

所謂“技巧主義”傾向,就像講義中說的一樣“為了勝利而不惜一切代價”“將平庸的觀點矯飾為金玉其外的妙論”。具體而言,類似于堆砌專業(yè)名詞,堆砌邏輯術語,習慣性躲閃問題,習慣性空洞煽情等,都可以視為“技巧主義”傾向。這一傾向從贏得競賽的角度而言是無可厚非的,但對實現(xiàn)辯論的根本目的——有效溝通而言是十分有害的,因為它總是傾向于少給或不給有效信息。

4其他反對事項

反對不加準備上場、肆意裸辯;提倡直面交鋒、正視問題,反對過多回避問題。反對任何形式的偽證、虛假作證。反對因為臺風問題影響比賽觀賞度。


最后祝比賽雙方能獲得理想的成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10月16日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lián)系作者
【社區(qū)內容提示】社區(qū)部分內容疑似由AI輔助生成,瀏覽時請結合常識與多方信息審慎甄別。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fā)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fā)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相關閱讀更多精彩內容

友情鏈接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