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為我克,使用之物也,以能生官,所以為美。為財帛,為妻妾,為才能,為驛馬,皆財類也。
財喜根深,不宜太露,然透一位以清,用格所最喜,不為之露。即非月令用神,若寅透乙,卯透甲之類,一位亦不為過,太多則露矣。然而財旺生官,露亦不忌,蓋露以防劫,生官則劫退,譬如府庫錢糧,有官守護(hù),即使露白,誰敢動之!如葛參政命
壬壬戊乙
申子午卯,豈非財露,唯其生官,所以不忌也。
財格之貴局亦不一,有財旺生官者,身強(qiáng)而不透傷官,不混七殺,貴格也。
有財用食生者,身強(qiáng)而不露官,略帶一位比劫,益覺有情,如
壬壬庚辛
寅寅辰巳,楊待郎之命是也。透官身弱,則格壞矣。
有財格佩印者,蓋孤財不貴,佩印幫身,即以取貴。如
乙甲丙庚
未申申寅,曾參政之命是也。然財印不宜相并,如
乙己庚辛
未卯寅巳,乙與己兩不相能,即有好處,小富而已。
有用食而兼用印者,食與印兩不相礙,或有暗梟而去食護(hù)官,皆貴格也。如
庚戊戊丙
戌子子辰,吳榜眼命,庚與丙隔戊不相克,是食與印不相礙也。再如平江伯命
壬乙癸辛
申巳巳酉,雖食印相克,而欲存巳中戊官,是去食護(hù)官也,反是則減福矣。
有財用傷官者,財不甚旺而比強(qiáng),略露一位傷官以化之。如
甲辛辛壬
子未酉辰,甲透未庫,逢辛為比,壬以化比生財,汪學(xué)士命是也。財旺無劫而透傷,反為不利,蓋傷官本非美物,財輕透劫,不得已而用之。旺而露傷,何苦用彼?徒使財遇傷而死生官之具,安望富貴乎?
有財帶七殺者,或合殺存財,或制殺生財,皆貴格也,如毛狀元命
乙庚甲戊
酉辰午辰,合殺存財也;李御史命
庚戊戊甲
辰子寅寅,制殺生財也。
有財用殺印者,黨殺為忌,印以化之,格成富局,若冬土逢之,亦貴格。如趙侍郎命
乙丁己乙
丑亥亥亥,化殺而即以解凍,又不露財,以雜其印,所以貴也。若財用殺印而印獨(dú),財殺并透,非特不貴,亦不富矣。
至于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單透財而亦貴,又月令有暗官也。如林尚書命
丙癸癸壬
寅巳未戌,又如王太仆命
丙癸壬壬
辰巳戌寅,壬生巳月,單透財而亦貴,以其透丙藏戊,棄殺就財,美者存而憎者棄也。
至于劫刄太重,棄財就殺,如一尚書命
丙丙丙壬
辰申午辰,此變之又變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