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完了論自由的第四章,還剩最后一章了,4天看完了27頁左右吧,速度還是不錯的。最后還有31頁,也分4天看完吧,8、8、7、8。
今天的內(nèi)容還是比較觸動的,就是自己也不贊同的人或行為,仍然從對方的角度出發(fā),去尋找可以存在的合理性,以及文明地對待方式,說白了,不是肉體消滅,而是理性說服,在此基礎(chǔ)上,如果仍然做出了自愿選擇,那么人們有理由尊重。
哲學(xué)史看到了經(jīng)院哲學(xué)的共相問題,唯名論和實在論關(guān)于共相的爭論,感覺沒意義啊,爭共相是名還是實的意義是什么呢?作為本體的上帝是否存在嗎?但上帝也不是共相啊。共相更像是人類理智特有的一個能力吧,從實質(zhì)的世界中提取出來的抽象概念,就像幾何的圓也不存在于現(xiàn)實中一樣,但是不排斥它作為一個概念而存在,上帝某種意義上也是一樣。
說起來,是無法接受上帝僅僅作為一個概念而存在嗎?但是在人類理性無法“看到”上帝的情況下,事實就是這樣啊,或者走理神論或者自然神論也可以啊,上帝無處不在,你吃的每一口飯,喝的每一口水,享受的每一縷陽光,鳥語花香帶來的愉悅,都是上帝存在的證明,這也是上帝作為一而存在的理由,你能想象作為一的上帝,被排除在我們的世界以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