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年,老公很喜歡買紫薯,現(xiàn)在,女兒也表示喜歡吃。
上次趕集去買菜,看見一個菜攤上有一堆紫薯,我問多少錢一斤,聽對方說七塊五,心想:上次老公買的好像是一塊或者一塊五一斤的,漲價這么快?!
雖然覺得貴,但是我真想買,就還價說:“五塊行不?”
對方聽了,很奇怪地看著我,用本地方言跟我說了句什么,我沒聽清,就請她再說一遍。
這次總算聽明白了,她說:“我賣的是一塊五一斤,你給我那么多錢干什么?”
我笑了,稱贊這位大嫂人實在。大嫂說,賣東西不能詐別人的錢,不是自己的錢不能要。
不是自己的錢不能要,這真與我的想法一模一樣。
于是,我也不再講價,就按一塊五的價格買了些紫薯,雖然看著她的青蕉不大新鮮,也買了幾個,外加幾棵大蔥。
一共是十八塊錢。我沒零錢了,就遞過去一張嶄新的百元鈔票?;蛟S看我這人也不會使詐的樣子,大嫂并不像其他攤主那樣對新鈔票會左看右看不放心,只是一摸就放進了口袋里,然后給我找錢。
大嫂邊找錢邊合計,念叨著十八塊錢的菜,你給了一百,我找你八十八塊錢。我一聽似乎不妥,趕緊認真地心算了一遍,確定后說不對不對,找我八十二塊錢。
大嫂正要把錢遞給我,一想也對啊,忙把多找我的六塊錢收了回去。
大嫂對我說你也是實在人!一旁的攤主則感慨說:你倆都很實在!
我笑著說,買賣歸買賣,講價歸講價,但不是自己的錢就真的不能要!
說完我提著東西轉(zhuǎn)身要走,那大嫂忙把我落下的大蔥遞給了我。我感激地說,幸虧你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