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終于宣判了!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對中國留學生江歌被害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陳世峰20年監(jiān)禁,20年的牢獄之災,換了江歌一輩子,毀了江歌媽媽的后半生!
一直都有關注案件的進展,氣憤、悲痛和惋惜之情不可言表!這個案件暴露了太多的善與惡,我們在追究善于惡的同時,更應該關注遠離惡意的傷害,生而為人,理應一世善良,然而,你的善良必須帶點鋒芒!這不是為了剌傷誰,更重要的是保護好自己,這個世界有光的地方,就有溫暖。
“寧可得罪君子,不能得罪小人!”這不僅給孩子上了一課,還給我們這些所謂的大人們上了深刻的一課!所有事情的發(fā)生并非偶然,作為父母有責任和義務在讓孩子獨立之前正確引導孩子學會如何交友,交什么樣的朋友,在孩子尚不能完全辨別誰是君子or小人的時候,那么就告訴她一定要遠離那些自私且負能量的人,教給孩子善良謙和的同時,不要把孩子養(yǎng)成溫室的花,要讓他知道社會上的險惡,教給了孩子,就等于給孩子多了一層保護傘。
重點不是讓孩子記住一句道理,而是具有一定的判斷能力:判斷敵我差距,判斷原則底線,判斷預期影響,判斷選擇價值。 一味的前進是魯莽,一味的退讓是軟弱。 前進可能是“自不量力”也可能是“見義勇為!” 退讓可能是“海闊天空”也可能是“逆來順受” 而這個“判斷”作為一種思考能力,是教育要帶給我們的,當然這里的“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
小時候聽過一則故事,一對老虎父子在路邊遇到一條瘋狗,趕緊躲開了,小虎兒子追問:父親,你敢與獅子廝殺,與獵豹打斗,為何要怕一只瘋狗?老虎爸爸笑著回答:不是誰都配做你的對手,打敗一只瘋狗不光榮,但被瘋狗咬到一口卻很倒霉!
江歌事件再次告誡我們,交友需謹慎,防人之心不可有,害人之心不可無!
用美好的眼光去看待一切……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