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辛苦的人,困難的人,不幸的人……我們總要去同情一番,可那些困境中的人真的需要嗎?
他們經(jīng)歷了那些,已經(jīng)把苦吃下去品不出苦味了,為何我們非要再去提醒他們,讓他們?nèi)セ貞洠?jīng)是有多難,才把苦咽下。
人們不會對比自己幸福的人產(chǎn)生同感,而只會對比我們不幸的人感同身受。即我們的直接同情只局限于對他人的痛苦,而不是安逸。這其實是一種隱式的炫耀,因為我有,我可以,而別人沒有,不可以而產(chǎn)生的優(yōu)越感,又覺得這樣不對,所以扮做同情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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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說法認為:人的一切行為的動機都出于利己、惡毒、同情這三者,所以一個人的道德程度就可以看成這三者在他的性格中的比例。"同情"在這三者中所占比例越大,則一個人的道德程度越高。而叔本華認為,這三者的比例在一個人的性格中無法改變。
論證這個觀點有一個很普遍的實例:對于一個過去犯過錯的壞人,人們就對他永遠不抱有信任的態(tài)度;一個被認定為好人的人,無論做了什么錯事總能受到人們信任;攻擊對方時,我們都攻擊他人的性格而不是事件本身,因為性格被認為是無法改變的東西。還有一句更通俗易懂的話論證: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很多人都不喜歡被人說“我同情你”,同情一般是對弱者的一種情感反應(yīng),而我們都不愿意承認自己是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