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怕被傷害,我只怕被最愛的人傷害:古宗周的父母先前賣房、傾家蕩產(chǎn)湊了三十多萬交給法庭,賠償易夢蝶的家屬,每天跪在易夢蝶父母的家門外,乞求他們的原諒,只求能保兒子一命。易夢蝶父母和姚蘇林都拒收賠償款,一心只要古宗周償命。
姚蘇林被捕后,檢方和法院意見不一,有的人認為姚蘇林教唆古宗周殺自己不能構(gòu)成犯罪,如果他教唆古宗周殺趙游勇而古宗周殺了趙游勇的妻子,才能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
姚蘇林因疏忽大意的過失導(dǎo)致了妻子死亡的后果,應(yīng)當是構(gòu)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在沒有確鑿證據(jù)證明姚蘇林有殺妻故意的情況下以故意殺人定罪量刑怕會造成冤案。
最終法院判姚蘇林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判處古宗周死刑。
趙游勇教唆古宗周殺人,犯故意殺人罪,犯罪對象的錯誤不影響定罪量刑,但趙游勇報警想要阻止古宗周殺易夢蝶,酌情予以從輕處罰,判處趙游勇無期徒刑。
趙游勇明明看到古宗周在案發(fā)現(xiàn)場,卻謊稱沒有看到,想要替他隱瞞犯罪事實,犯包庇罪和偽證罪,擇一重罪處罰,以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合并執(zhí)行無期徒刑。姚蘇林的廠子由弟弟接手經(jīng)營。
趙游勇委托毛玉鳳上訴,毛玉鳳找到同鄉(xiāng)毛煙雨,道:"…姚蘇林判得太輕,我丈夫判得太重了,我咽不下這口氣。大哥,你看看這個案子還有翻案的希望嗎?”
煙雨道:"這個案子涉及到多個罪名,本案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密不可分,當初法院如果能夠正確判決,也許趙游勇就不會氣憤難平想要報仇了。拍攝配偶和他人通奸的裸照是否侵犯被害人名譽權(quán)等權(quán)利,要看行為人的目的、傳播的范圍和后果,如果是為了離婚訴訟中取證,證明配偶有過錯,保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照片只作為給法院及有關(guān)部門提交的證據(jù),就不違法。行為人只有拿著裸照四處張貼、散發(fā),才能構(gòu)成侮辱罪。
趙游勇闖入姚蘇林的住宅,是為了取證并找回自己的妻子,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怎能認定為非法?象通奸這種事警察是不會管的,難道他只能任由妻子去和別人通奸嗎?不能去找回妻子嗎?通奸和同居都不違法,只有配偶和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才能構(gòu)成重婚罪。
依據(jù)《婚姻法》,夫妻雙方有互相忠誠的義務(wù),捉奸是基于維護自身權(quán)益而侵入的,有違法阻卻事由,故不應(yīng)上升到刑事法律層面來調(diào)整。違法阻卻事由包括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排除犯罪事由(正當防衛(wèi)、緊急避險等)和超法規(guī)的違法阻卻(正當化)事由。
超法規(guī)的違法阻卻事由包括:法令行為;正當業(yè)務(wù)行為;被害人的承諾;基于推定的承諾的行為;自救行為;自損行為;義務(wù)沖突。
經(jīng)被害人的承諾的行為要排除犯罪的成立,條件:被害人對被侵害的法益具有處分權(quán)限…夫妻雙方都承諾過絕不做對不起對方的事,夫妻雙方也都有法定遵守的義務(wù)。
姚蘇林當時說:‘有種你就把東西全砸了。’用言語相激,激怒被告人砸毀家具,以求達到將被告人送監(jiān)牢的目的。姚蘇林構(gòu)成了教唆犯,應(yīng)與趙游勇同罪。如果說姚蘇林自損行為不構(gòu)成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罪,趙游勇是基于姚蘇林的承諾有違法阻卻事由,不能定罪。有趙游勇偷錄的視頻為證。
利用人性的弱點而使其實施本來不愿實施的犯罪,無異于引誘清白的人犯罪,與刑罰目的背道而馳。
《關(guān)于印發(fā)全國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犯意引誘是指行為人本沒有實施毒品犯罪的主觀意圖,而是在特情引誘和促成下形成犯意進而實施毒品犯罪,對具有這種情況的被告人應(yīng)當從輕處罰。
誘人犯罪就是違法,構(gòu)成教唆犯,應(yīng)與被教唆者同罪,屬于應(yīng)當排除的非法證據(jù),特情有權(quán)利誘人犯罪嗎?(特情是指刑事偵查工作中運用的一種非專業(yè)偵查力量,線人)
姚蘇林誘人犯罪,所造成的損失怎能由被告人承擔?如果被告人毆打受害人造成輕微傷,達不到故意傷害的量刑標準,在本案中只有這種情況才能追究被告人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被告人沒有拒不退出的情形,沒有影響姚蘇林的正常居住、生活,達不到刑事立案的量刑標準,定罪屬于違法判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雖然已過上訴期,但仍可申訴,可以請求省高院責成市中院重審,以求達到減輕刑罰的目的。如果你覺得難堪,那就不要申訴了。"
毛玉鳳道:"只要能減輕他的刑罰,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煙雨道:"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選擇性罪名,十年以下刑。只能由作為方式實施,單純不提供證言、沉默不語或者不出庭作證行為,不成立包庇罪。知情不舉是以消極的不作為方式實施的,不能認定為是犯罪行為。
《刑事訴訟法》第188條,經(jīng)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被告人的親人有拒證權(quán)。隱匿罪證指掩蓋歪曲事實真相、毀滅證據(jù),將應(yīng)該提供的證據(jù)予以隱匿。
所謂與案件有重要關(guān)系的情節(jié),主要是指對案件是否構(gòu)成犯罪、犯罪的性質(zhì)或者對罪行輕重有重大影響的情節(jié)。如果偽證的事實無關(guān)緊要,對案件的處理影響不大,不能以偽證罪論處。
被告人趙游勇并沒有看到古宗周殺人,說沒有看到古宗周,對案件的處理影響不大,且趙游勇已經(jīng)報警并將古宗周發(fā)給自己說要殺人的短信交給警方,把懷疑矛頭指向古宗周,此時古宗周是否故意殺人屬于疑罪,需要警方查實,故不應(yīng)認定趙游勇犯包庇罪。
刑法第29條,教唆他人犯罪的,應(yīng)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罪名和被教唆者所犯的罪名相同。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過失不能構(gòu)成教唆犯。必須具有引起他人產(chǎn)生犯罪意圖的教唆行為,被教唆者原本無犯罪意圖。
如果是對已經(jīng)決定犯罪的人再用言辭鼓勵,促其順利實施犯罪,該種行為屬于幫助犯罪,不屬于教唆犯。古宗周原本就有傷害姚蘇林的故意,故趙游勇屬于幫助犯罪,起次要或輔助作用,屬從犯,只需承擔一半的責任。教唆犯須有教唆之故意、行為,被教唆者為特定的人,有責任能力。
如果被教唆的人對被教唆的罪產(chǎn)生誤解,實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時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圍,教唆者只對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擔責任。
實行過限(是指共同犯罪中的實行犯實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為)、罪責自負:在共同犯罪中,原共同犯罪中某一或數(shù)個共同犯罪人實施了超過原共同謀定的故意范圍以外的犯罪行為,實行過限的犯罪行為由過限行為實施者自己承擔,對過限行為沒有共同故意的原共同犯罪人,不對過限行為負刑事責任。對組織、領(lǐng)導(dǎo)(雇兇殺人等)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犯罪對象的錯誤,不影響定罪,但有可能影響量刑。如果要殺的兩個人都是無辜的人,被告人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如果要殺的那個人都嚴重過錯,量刑標準完全不同。
根據(jù)被害人的過錯程度,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被告人的刑罰。對于完全符合激情殺人的情形,量刑標準三到十年。
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沒有犯罪預(yù)謀,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二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三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tài)下當場實施。
姚蘇林有嚴重過錯,用欺騙、強迫、施壓等手段奪人妻子,屢次故意激怒被告人,揚言殺被告人全家,令被告人處于極度恐懼中,精神幾近崩潰。古宗周帶水果刀在身上完全可以說是為了防身自衛(wèi),防止被姚蘇林殺害,沒有確鑿證據(jù)不能認定有殺人預(yù)謀。如果姚蘇林在案發(fā)現(xiàn)場激怒古宗周,古宗周一怒之下把姚蘇林殺了,完全符合激情殺人的構(gòu)成要件,十年以下刑,超過十年就屬于違法判決。
誤殺不能等同于臨時起意改變所要殺的人,古宗周不可能分不清男女,錯把易夢蝶當成姚蘇林。對于誤殺,趙游勇應(yīng)承擔連帶責任。
對于古宗周濫殺無辜,責任只能由古宗周自負,趙游勇不應(yīng)承擔任何責任,一審法院是違法判決,錯誤適用犯罪對象錯誤的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