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性發(fā)展規(guī)律》
第一章、論人性即道德的本質(zhì)———對利益的權衡的記憶
? ? ? ?要討論人性,肯定繞不開道德,可以說在人們的觀念里,道德是衡量人性的標準,早已成為了人性的代名詞。通常情況下,道德的表現(xiàn)是善惡觀、是非觀、對錯觀、好壞觀等等,在中國傳統(tǒng)文化中,“善惡觀、是非觀、對錯觀、好壞觀”等等主要被總結(jié)為“道、德、仁、義、禮”等等概念,而這些概念,對于不同情況下的人來說,意義又可能有所不同。話雖如此,但在大致的理解方向上都是一致的,如《黃石公素書·原始章第一》:“道、德、仁、義、禮,五者一體也。道者,人之所蹈,使萬物不知其所由;德者,人之所得,使萬物各得其所欲;仁者,人之所親,有慈惠惻隱之心,以遂其生成;義者,人之所宜,賞善罰惡,以立功立事;禮者,人之所履,夙興夜寐,以成人倫之序。夫欲為人之本,不可無一焉?!庇秩纭读w·文韜·文師》:“天有時,地有財,能與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歸之。免人之死,解人之難,救人之患,濟人之急者,德也;德之所在,天下歸之。與人同憂、同樂、同好、同惡者,義也;義之所在,天下赴之。凡人惡死而樂生,好德而歸利,能生利者,道也;道之所在,天下歸之?!彼?,雖然人們常常因時代、文化、地域、觀念、環(huán)境條件等等的差異導致不同人們心中衡量道德的標準有所不同,但是所有人在定義道德的時候都有一個共同點:道德必須以滿足主體的利益為前提。
? ? ? ?也許說到這里,很多人會覺得我在胡說八道,因為在人們通常的觀念里,道德通常是處于利益的對立面的,所以,在他們看來:把道德等同于利益是荒謬和可恥的。但我們反問一句:假設有一種品質(zhì),不管提倡這種品質(zhì)的人將其說得多么的高尚,但如果這種品質(zhì)不能滿足人的利益,那么這種品質(zhì)能被稱為道德嗎?所以,很多人在這里都習慣性地走入了三個誤區(qū):
? ? ? ?第一:對主體的理解的誤區(qū),即:人們慣于把利益主體等同于“個人”。我們說“道德必須以滿足主體的利益為前提”,對于一個人來說,人們首先想到的主體就是“這個人”,但是事實真的都是這樣嗎?其對于“這個人”的利益,并不僅僅是他個人,通常情況下,當我們說某人的行為是道德的時候,是因為他行為的目標超出了他個人的利益。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并不是說他沒有主體,而是他的主體范圍擴大了。所以說:主體不一定是個人,而是指的是“主體”從內(nèi)心深處代表著的利益對象。當它代表某一個人的時候,主體就是這個人;當它代表某一群人的利益的時候,主體就是這一群人;當它代表某一國家的利益的時候,主體就是這個國家;當它代表某一民族的利益的時候,主體就是這整個民族;當它代表整個人類的利益的時候,主體就是整個人類;當它代表所有有情生物的時候,主體就是所有動物;當它代表所有有生命物體的時候,主體就是所有生物;當它代表宇宙萬物的時候,主體就是宇宙,就是“道”,就是“上帝”。
? ? ? ?第二:對利益的理解的誤區(qū),即:由于人們看多了世間自私自利的行為,以及評價這些行為的傳說、文章、報道等等在用詞上的習慣,即習慣于用“利益”來形容自私自利的人和事,而導致的很多人習慣性地把“追求利益”等同于“卑鄙的自私自利”,所以才有了人們在談論道德的時候推崇“仁、義、禮、智、信、善良、慈悲”等等高尚的字詞,而鄙視“利益”或者類似于利益這樣的詞語的心理。但其實在本質(zhì)上,道德,無論是“仁、義、禮、智、信、善良、慈悲”等等就是利益,或者說是對利益的滿足,只不過人們對利益的理解因為習慣性的偏見而變得狹隘。首先,利益有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家庭利益、組織利益、黨派利益、國家利益、民族利益、人類利益等)和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分;正常情況下,無論人們追求的是個人利益還是集體利益、眼前利益還是長遠利益,都是道德的;只有當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或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發(fā)生沖突而當事者卻選擇個人利益和眼前利益而不顧集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的時候,才被稱為卑鄙的自私自利,即:不道德。
? ? ? ?第三:對利益的認識的誤區(qū),即:人們常常只把利益的范疇規(guī)定在有形的物質(zhì)層面,而忽略甚至無視精神層面。人不是行尸走肉,所以人的需求肯定不僅僅停留在物質(zhì)層面,更要有精神需求。有需求就有利益,所以人的利益不僅僅是物質(zhì)的得失,還有精神的虛實;尤其是在當今這個大部分人的忙碌早已不再是僅僅為了滿足最基本生存需求的時代,可以說:很多物欲橫流的現(xiàn)象,并不僅僅是為了物欲的滿足,更是一種精神空虛的宣泄。并且,一切精神需要,在最原始的本質(zhì)上,都是建立在基本的物質(zhì)需要的基礎上,所以,無論是在有形的物質(zhì)層面還是無形的精神層面,道德都必須以對主體利益的滿足為前提。
? ? ? ?而從主體的角度上講:主體即“我”,既有主體,那就有“我”與“非我”之分。所以,總而言之便是:道德(善、是、對、好等)即是對主體的需要的滿足,不道德(惡、非、錯、壞等)則是對主體的需要的背離;所以:“利我”便是善、是是、是對、是好,即是道德;“害我”便是惡、是非、是錯、是壞,即不道德。(為了語言的簡潔,以后我們把“善、是、對、好”等統(tǒng)稱為善,把“惡、非、錯、壞”等統(tǒng)稱為惡)也就是說,在整體上,道德的本質(zhì)就是對“利害”的形容———“利我”則善、“害我”則惡是世間一切道德的本質(zhì)特征。人們對道德的理解的差別就在于對主體,即對“我”的理解的不同,即:人們通常忽略了“小我”與“大我”、“有形之我”與“無形之我”之間的轉(zhuǎn)換。
? ? ? ?說到這里,即使人們明白了道德必須以對主體的利益的滿足為前提,但可能還是無法弄懂“為什么道德的本質(zhì)是對利益的權衡的記憶” 。在具體討論道德的本質(zhì)之前,我們需要對“利益”做進一步說明,所謂利益,就是對主體的需要的滿足,但主體的需要既然要得到滿足,就必須通過欲望來表現(xiàn)出這種需要,所以說:欲望,才是道德的第一母親。說道這里,很多人可能又會覺得我在胡說八道了,因為在人們的常識中,同利益一樣,欲望同樣是處于道德的對立面。因為人們也通常把欲望狹隘的理解為“物欲肉欲”,至于原因,跟上面說的“對利益的理解的誤區(qū)”大同小異,在這里就不再多說了?;氐街黝},雖說欲望是道德的第一母親,但是如果要直接說欲望等于道德,那肯定是說不過去的,但是人們卻忘了:人們通常謂某人有道德,正是因為他能夠通過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欲望來滿足他人的欲望來實現(xiàn)的(當然,這其中包括物質(zhì)欲望和精神欲望)。所以,我們在此所說的“欲望為道德之母”,并不是說欲望直接產(chǎn)生道德或欲望等同于道德,而是通過人們對欲望的適當?shù)目刂啤盐?、調(diào)節(jié)來產(chǎn)生道德。說到這里,有一個問題肯定無法回避,那就是:動物到底有沒有道德?這個問題自古以來就一直困擾著人們,一直沒有統(tǒng)一的定論,因為如果說動物沒有道德的話,那么有些動物表現(xiàn)出來的道德行為又該如何解釋?如果說動物有道德,那么為什么它們沒有像人這樣的穩(wěn)定和普遍的表現(xiàn)出來?另外就是,為什么有的動物更容易表現(xiàn)出道德行為而有的動物卻很少甚至幾乎沒有道德行為?比如說人們通常說狗、馬等等動物通人性,僅僅是因為它們跟人接觸的比較多嗎?如果我們像某些人那樣,直接說“只有人類表現(xiàn)出來的道德行為才算道德”,那就未免有點太武斷了,有失事實,也對動物們不公平。所以,要對道德,即人性進行定義和確認,我們必須回到人類漫長而又古老的進化歷程。但是,長久以來,無數(shù)研究者都把目光回到了人類的進化過程,卻都沒有發(fā)展這個進化過程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在哪里,或者說,即使他們找到了這個環(huán)節(jié),卻沒有意識到它的意義在哪里。這個環(huán)節(jié)就是:人類剛剛從動物界脫穎而出的時期,也就人類剛剛到達地球自然界食物鏈頂端的時候。當然,眾所周知,人類能夠到達自然界食物鏈頂端的決定性因素就是:使用和制造工具。
? ? ? ?但是這與“道德是對利益的權衡的記憶”有什么關系呢?眾所周知,那種真正的道德行為,是不允許當事人有時間去權衡利益的,它更多的是一種自發(fā)的、無意識或者潛意識的行為。另外就是,很多人并沒有經(jīng)歷過他所做出的那些道德的行為的事情,也就是說,他們并沒有這方面的記憶?怎么能說道德是對利益的權衡的記憶呢?所以,在這里我們首先要對這“記憶”進行分類,記憶分為兩類:先天記憶和后天記憶。先天記憶是指人類在漫長進化過程中的逐漸產(chǎn)生并根植于基因中的行為準則,它通過遺傳而存在于人之中,并以無意識的直覺(我們稱之為“道德直覺”)和潛意識(以道德直覺為主)影響人們的行為;后天記憶則是指人在出生之后的經(jīng)歷停留在人的大腦之中的記憶,它通過有意識的決定(我們稱之為“意識抉擇”)和潛意識(以意識抉擇為主)來決定人的行為。所以,人的行為到底道德不道德,是這兩種記憶共同作用的結(jié)果;但是我們發(fā)展:小孩子,或者涉世不深的年輕人,通常在行為上比涉世較深的成年人更加的無私、講義氣、更有愛心,也就是說“更道德”;而當人到了老年之后,通常又會回到孩子時期這種“道德狀態(tài)”。當然,這其中有事業(yè)和養(yǎng)家糊口等等因素,但是更深刻的原因是人的記憶中利益的概念和對利益的權衡方式發(fā)生了變化。小孩子和涉世不深的年輕人沒有或者很少有后天對利益的權衡的記憶,他們的行為主要由基因遺傳下來的對利益的權衡記憶,即道德直覺來決定;而涉世較深的成年人的行為,因為迫于養(yǎng)家糊口等壓力,則主要由后天經(jīng)歷的記憶,即意識抉擇來決定。但是這里需要說明的是:說小孩子或涉世不深的年輕人的行為主要由道德直覺為主和成年人的行為以意識抉擇為主,并不是說他們的行為是分別直接由“道德直覺”和“意識抉擇”決定的,這只是說明前者的行為受道德直覺的影響比較大,后者的行為受意識抉擇的影響比較大,而真正直接決定他們行為的,恰恰是在這兩者行為之中都不起主要作用的“潛意識”,也就是說:決定他們的行為的是他們在潛意識中受這兩者之中誰的影響更大。所以,真正決定一個人的道德行為的是由一個人的先天記憶和后天記憶在潛意識給這人的影響綜合之后的記憶———先天記憶影響大的,其行為主要由道德直覺決定;后天記憶影響大的,其行為由意識抉擇決定。當然,這里并不是說后天記憶一定就是不道德的,因為當人們進入老年之后:大部分后天的利益的權衡方式又回到了先天的那種“無為的道德狀態(tài)”,并且很多年輕人,包括生活非常落魄潦倒的年輕人,同樣能夠保持高尚的道德品質(zhì)。所以,要弄懂道德的本質(zhì),我們首先要弄清這兩種記憶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它們的形成和變化呈現(xiàn)怎樣的規(guī)律。
? ? ? ?我們從“進化論”的成型過程中世界各地的科學家、自然學家、博物學家、飼養(yǎng)員、農(nóng)場主、牧民、農(nóng)民等等形形色色的長期接觸和研究動物習性的人們對動物做的實驗和觀察總結(jié)出來的經(jīng)驗、結(jié)果可以確定:物種的各種行為方式是可以通過長期的教育、習慣、強制措施(這個不一定是他人施加的或暴力的,尤其對于人類來說)等等方式逐漸根植于基因的,即:由后天逐漸轉(zhuǎn)變成先天的。所以,現(xiàn)在我們要討論的是:先天道德與后天道德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即:它們產(chǎn)生的本質(zhì)原因到底是什么。我們首先來討論先天道德,所以,我們要回到剛才說的“人類漫長的進化過程人類剛剛從動物界脫穎而出到達地球食物鏈頂端的時候”這一時期之中去。既然說的是先天道德,那么肯定不能以某單個的個人、家庭、國家乃至民族為對象,而是要把整個人類看成一個整體。所以,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們要確定一個前提,那就是:我們應該以怎樣的標準來確定一件事物的特性?在此我們的標準是:以目標事物的絕大部分組成單位在絕大部分時間內(nèi)表現(xiàn)出來的性質(zhì)為此事物的特性,即:在不否定特例的情況下,以此事物在時空雙向的全面整體上表現(xiàn)出來的性質(zhì)為其特性。所以,我們要討論先天人性和道德,就必須看整個人類在整體上從原始社會到當今世界以及再到未來的共產(chǎn)主義社會(或曰大同世界)所表現(xiàn)出來的特征,而不是抓住某些特例的細節(jié)去否定人類整體的表現(xiàn)。
? ? ? ?從根本上講,人性和道德的產(chǎn)生的必要基礎是:充足的物資,一開始主要是食物,也就是說,道德必須建立在生命體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得到滿足的基礎上。但是說到這里,就不免有一個問題:人類在剛剛到達食物鏈頂端,即原始社會的時候,哪來的充足的物資?甚至可以說在那之后的數(shù)十萬、數(shù)百萬年之中,人類的物資都是缺乏的。但是我們這里要說的是:這個“充足的物資”不是絕對的意義上的充足,而是相對的。比如,在人類剛剛到達食物鏈頂端的時候,人類的生活基本必須物資肯定還是經(jīng)常得不到滿足,但是,人類通過使用和制造工具,他們獲得物資的方法和途徑相較于其他物種更加容易,因此,在整體上,人類比其他動物的生存物資更加充足;另外,如果拿原始社會或古時候跟現(xiàn)代人類社會相比,那么原始社會和古時候的食物就肯定算不上充足,或者說人類的物資永遠也得不到滿足,比如在當今社會:貧窮的人想要富裕,而富裕的人則想要更多,所以,“充足的物資”本身就是一個相對而言的概念,因此,所謂的充足,沒有絕對的界定,都是相對來說的。說到這里,也許有人會以“某些人寧愿餓死也不違背心中信念、信仰等等”來反駁,但是這是另外一回事,但也是遵從“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之后才有道德”的前提的,另外,有的則是為了精神的需求,而這種精神需求本身就是為人類或這當事者心中所代表的“大我”的利益而存在的,這在本質(zhì)上不違背道德產(chǎn)生的原則。也就是說,對工具的使用和制造使得人類相對于其他物種來說能夠擁有多余的物資條件去做除了滿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之外的事情;但是,僅僅有物質(zhì)的剩余是肯定不足以構(gòu)成形成道德的所有條件的,還要有“精神剩余”。在人類從動物界脫穎而出的時候,對工具的使用和制造顯然不僅僅給人類以物質(zhì)上的剩余,還給人類以精神上的“優(yōu)越感”———人類以一種高高在上的王者心態(tài)俯視其他一切眾生。也就是說,這種優(yōu)越心理,并不僅僅建立在物質(zhì)的富足的基礎上,還在建立對一切“非我物種”的“征服”。只有長期擁有這種“勝利者的優(yōu)越感”和“剩余物資”的人類,才能夠有足夠的條件去做超出自身生存需要以外的事情。說到這里,也許有人會用“恐龍”來反駁這一觀點,因為恐龍曾統(tǒng)治世界上億年,如果按這樣說,恐龍肯定也有人性和道德了?但是,這里他們走入了兩個誤區(qū):第一,恐龍是很多種類,他們在形態(tài)、習性、生活方式、棲居地等等各方面都是不同的,所以雖說“恐龍統(tǒng)治世界”,但是他們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同類,并非真正的單一的食物鏈頂端;其次,恐龍的食物鏈頂端跟人類的食物鏈頂端完全不是一回事,恐龍的食物鏈頂端,其實就跟那種人類很少干涉的地區(qū)的獅群一樣,只是一種相對的、有條件的食物鏈頂端。因為,雖然恐龍或獅子處于特定環(huán)境下的食物鏈頂端,但是,他們無法戰(zhàn)勝和征服他們身體構(gòu)造所不允許他們到達的地域的物種,比如:霸王龍稱霸陸地,但是它們卻基本上拿水中的魚、蛇頸龍,天上的翼龍等等沒辦法,即使是一只蚊子,它們也沒轍,獅子以及其他所謂處于食物鏈頂端的物種也一樣。因為他們不能使用和制造工具,它們不僅在獲取物資(主要是食物)、征服其他物種時候是不確定的,而且在保存物資、預防其他物種的侵害的時候也是不確定的,所以,他們雖然處于食物鏈頂端,雖然也肯定有“勝利者的優(yōu)越感”,但是,這優(yōu)越感都是不穩(wěn)定的,再加上因為他們不能使用和制造工具導致在獲取和保存食物上的無力,導致他們既沒有精神剩余也沒有物資剩余來去做出了滿足自身基本生存之外的事情。因此,在整體上講,這些動物都是沒有人性和道德的。而人類則完全不同,因為對工具的使用和制造,人類能夠擁有更好的獲取和保存物資的手段和防御有害事物入侵的方式,能夠戰(zhàn)勝曾經(jīng)束手無策的事物,并且從這種勝利中看到了戰(zhàn)勝更強大事物的希望。所以,雖然人類在剛剛進入食物鏈頂端的時候還不能戰(zhàn)勝一切事物,在物資上還是非?!柏毞Α?,但是,這種持續(xù)的通過工具戰(zhàn)勝不可能的勝利和希望造成的優(yōu)越心態(tài)加上充足的物資(雖然相對于現(xiàn)代人類來說當初這兩者都是微小的,但是相對于自然界其他動物來說卻是絕對的超越的)為人類創(chuàng)造除了基本生存需要之外的需要提供了必要的物質(zhì)和精神條件。而這種除了滿足基本生存需要之外的需要,我們將它成為:額外需要,在整個人類相對于其他物種來說,這種需要是絕對的、穩(wěn)定的,所以說得準確點,應該叫:穩(wěn)定的額外需要。而穩(wěn)定的額外需要的直接表現(xiàn)就是:穩(wěn)定的額外欲望(之后簡稱為“額外欲望”)。
? ? ? ?所以,人類從原始社會進入地球大自然食物鏈頂端時額外欲望誕生的那一刻起,人類實現(xiàn)額外欲望的行為便是人類道德即人性最初實踐。這些實踐肯定有的是道德的有的是不道德的,但我們不需要去知道其中具體哪些是道德的和哪些是不道德的,因為無論這些行為的性質(zhì)如何,在本質(zhì)上都是為了滿足人類整體種族的生存和延續(xù),也就是說,人類這種實踐的記憶,其內(nèi)容在整體上都是對人類自身的利益的權衡,所以,人類實現(xiàn)額外欲望的記憶在整體上對于人類自身來說都肯定是道德的———因為,既然人類能夠不斷發(fā)展壯大,那么它必須是有利于人類的利益的。而這在具體某個時期來說,每個人的所有實現(xiàn)額外欲望的行為在整體上都是以他個人的生命和精神的繼續(xù)存在為目標,此時期的所有人在整體上的實現(xiàn)額外欲望的行為都是為了各自的精神和生命的繼續(xù)存在,而此時期的所有人在整體上實現(xiàn)額外欲望的行為規(guī)則便是現(xiàn)實中的道德行為,這就是道德的產(chǎn)生;這種道德通過教育、傳承、實踐、生育等等逐步根植于人類基因,這就是人性的形成過程,道德在現(xiàn)實中產(chǎn)生,在傳承中根植于基因,即:道德生植,這就是人類的先天記憶———先天道德。而人類在進化過程中對額外欲望的實現(xiàn)的實踐,主要是通過互相幫助,即:把工具的范圍延伸到了人類自身來實現(xiàn)的,因為額外欲望的本質(zhì)是剩余物資和剩余精神,所以實現(xiàn)額外欲望的本質(zhì)本身就是對剩余物資和剩余精神的使用,所以,人類先天道德的本質(zhì)在整體上的表現(xiàn)就是:通過對自身剩余資源(物資和精神)的付出來達到對大我利益(人類整體的和長遠的利益)的滿足,對于現(xiàn)實中的每個人來說,這是深藏于基因中的道德記憶。因此,小孩子和涉世不深的年輕人的行為通常更道德,因為他們的行為完全或者至少大部分都是由這種從人類基因遺傳而來先天的道德直覺決定的。所以,以人類自身的利益為對象來說,在整體上人都是“人之初,性本善”的。
? ? ? ?綜上所述,“穩(wěn)定的額外欲望”是人類人性(道德)的本源,人類人性(道德)的本質(zhì)是對“利益的權衡的記憶” !
作者:田玄谷、楊若缺,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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