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張雪上了大學,不會有目前這么發(fā)展好。
微觀經濟學中講到人做出決策的四個原理之二是:
原理二:某種東西的成本是為了得到它而放棄的東西
由于人們面臨著交替關系,所以,作出決策就要比較可供選擇的行動方案的成本與收益。但是,在許多情況下,某種行動的成本并不像乍看時那么明顯。
例如,考慮是否上大學的決策。收益是使知識豐富和一生擁有更好的工作機會。但成本是什么呢?要回答這個問題,你會想到把你用于學費、書籍、住房和伙食的錢加總起來。但這種總和并不真正地代表你上一年大學所放棄的東西。
這個答案的第一個問題是,它包括的某些東西并不是上大學的真正成本。即使你離開了學校,你也需要有睡覺的地方,要吃東西。只有在大學的住宿和伙食比其他地方貴時,貴的這一部分才是上大學的成本。實際上,大學的住宿與伙食費可能還低于你自己生活時所支付的房租與食物費用。在在這種情況下,住宿與伙食費的節(jié)省是上大學的收益。
這種成本計算的第二個問題是,它忽略了上大學最大的成本——你的時間。當你把一年的時間用于聽課、讀書和寫文章時,你就不能把這段時間用于工作。對大多數學生而言,為上學而放棄的工資是他們受教育的最大單項成本。
一種東西的機會成本是為了得到這種東西所放棄的東西。當作出任何一項決策,例如,是否上大學時,決策者應該認識到伴隨每一種可能的行動而來的機會成本。實際上,決策者通常是知道這一點的。那些上大學年齡的運動員如果退學而從事職業(yè)運動就能賺幾百萬美元,他們深深認識到,他們上大學的機會成本極高。他們往往如此決定:不值得花費這種成本來獲得上大學的收益。這一點兒也不奇怪?!?/p>
摘錄來自
經濟學原理:微觀經濟學(第7版)
[美]曼昆 (n.gregory Mank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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