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級作文課,讓孩子訓練的其中一項內容,是寫媽媽最喜歡做得一件事情。
有的孩子寫自己的媽媽最喜歡做的事情是逛街,有的孩子寫自己的媽媽最喜歡做的事情是讀書。也有的孩子寫自己媽媽最喜歡做的事情是跑步。
不過寫到內容最多頻率最高的是自己的媽媽最喜歡看手機。特別喜歡看手機,早晨起床以后一邊做飯一邊看手機,晚上睡覺前在床上看手機,吃完飯的時候坐在沙發(fā)上看手機……
課后,作為上課老師,認為有必要跟家長委婉的溝通一下。希望家長在孩子們跟前的看手機行為能夠稍微注意點,稍微收斂一點。
于是,老師微笑著,以開玩笑的口吻,跟家長講,還是希望我們當家長的注意一點在孩子面前看手機的行為,否則,我們孩子作文水平進步后,對這件事情的回憶和描寫,就會更生動、更具體、更形象、更有趣了。
訓練寫作文,是為了真正提高寫作水平,其中一項就是學會認真細致地觀察生活,進而會描述,會思考,會評論。所以,作為寫作素材來源的生活細節(jié)太重要了。
有家長則說,既然素材來源于生活,高于生活。那么,對孩子的引導是否還需要正面積極一些呢。
老師回答,這個道理我們也懂, 不過,對于一年級剛開始寫作文的孩子來說,要寫的內容,不能與他所知道和了解的事實出入太大,孩子本來就不太會寫作,如果再讓孩子編寫生活中沒有發(fā)生過的的事情,那真是難上加難了。即使要用文字去美化生活,那也是需要時間和過程的,不能夠把美化生活的任務,交給一年級同學吧。畢竟,對于一年級孩子,能夠用文字還原生活原始風貌,能夠相對流暢地描述出來,就已經(jīng)很不錯了。如果,要讓他們學會辨別,哪些是應該說的話,哪些是不該說的話,還得繼續(xù)一起努力前行。
通過這件事情,讓我們思考,我們大人不當?shù)男袨?,給孩子心靈上帶來多大程度的影響,恐怕自己都很難理清,不過,如果自己行為不當,卻希望在孩子心目中留下好的筆墨,似乎值得慎重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