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毀了我假期的好心情,她在假期前的最后一天,臨下班的二十分鐘告訴我要隨時準備線上工作。她要我處在隨時有工作信息的忐忑心情中。而就在今天,十一假期的第一天晚上七點,在明知道我出去旅游的情況下,要求我審合同,并注明著急要。我沒有回信息,她便開始打電話,我選擇掛斷。并且決定整個假期不會再回任何所里人的消息。在她催我審合同的同時還發(fā)朋友圈享受她的假期時光。我恨她,我希望她喝酒出事。我從未在假期的第一天這么痛苦過。自從在這兒工作以來,我的周末沒有徹底輕松過,我時刻擔(dān)心她會不會要求我周末工作。為什么會有這種人,為什么人可以這么自私,這么惡毒。我只有兩千的工資啊,不給我交社保,甚至出差都沒有補助得自己掏錢吃飯。為什么要這么對我。而我呢,在職場唯唯諾諾,在家里又沖爸媽發(fā)脾氣,可憐又可恨。我恨她,我恨她!我陷入無盡焦慮的時候,她卻可以心安理得的壓榨完別人后享受假期。真不公平。
我的脾氣太懦弱了,我得改變,等我從這兒離職我一定要勞動仲裁,沒簽合同不交社保,甚至低于最低工資。我一定要仲裁。
讓我國慶后立馬入職一家合適滿意的工作吧,我真的不想待在這兒了。
為什么我總是處于迷茫焦慮中呢,我過得不開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