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有人說:生命成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把自由拔到了比生命、愛情更高的位置,可謂自由至上。個人認為,一切的自由都是建立在相應的規(guī)則范圍之內(nèi)的,沒有絕對的自由,只有相對的自由。為自由不惜拋去生命與愛情,那他的規(guī)則范圍已經(jīng)連他自己都無法容身了,可憐亦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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