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劉尹①在郡,臨終綿惙②,聞閣下祠神鼓舞③,正色曰:“莫得④淫祀!”外⑤請殺車中牛祭神,真長答曰:“丘之禱久矣⑥,勿復為煩!”
譯文:
劉尹(談)在丹陽尹任.上,臨終彌留之際,聽到閣樓前敲鼓祭神的聲音,正言厲色說:“不要濫設(shè)祭祀!”吏役請求殺掉駕車的牛祭神,真長回答說:“我對神的祈禱已經(jīng)很久了!不要再費事!”
注釋:
①劉尹:劉琰字真長,沛國蕭縣(今安徽蕭縣)人。妻為晉明帝女廬陵公主,官至丹陽尹。《晉書》本傳謂其年三十六,卒于官。
②綿懾(mianchuo)?:指病危彌留之際。古人彌留之際,以綿置鼻端,以察氣之尚存與否。
③鼓舞:擊鼓跳舞。此指祭神活動。
④莫得:不要。淫祀:濫設(shè)祭祀。指非禮之祀。
⑤外:吏役。
⑥丘之禱久矣:《論語·述而》:“子疾病,子路請禱。...子日:“丘之禱.久矣?!眲⒄骈L引用此語,借以表述自己的言行歷來符合神明,等于一直在析禱,用不著再祭神祈禱了。
原文:

譯文:

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