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是“醉駕入刑”實施的第六年,前幾天還在看各地警方發(fā)表數(shù)據(jù),說入刑之后此類違法得到有效遏制,酒后不開車漸漸成社會共識。結果今天就看到這則新聞:
據(jù)媒體報道,最高法日前制定《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5月1日起,在全國第二批試點法院對危險駕駛等8個罪名進行量刑規(guī)范改革試點。其中引人關注的是,“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醉駕入刑以來,效果顯著,交通參與者無不拍手稱快。好不容易大部分群眾對開車喝酒有了敬畏心,這突然又是要唱哪一出?
對酒駕醉駕的懲罰有多深入人心呢?連馬云都說要說要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
雖然對酒駕的治理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因為查酒駕對檢測器材要求高,不能廣泛開展,導致酒駕檢查點少而且位置固定。大部分司機覺得被抓住是小概率事件。
朋友圈里,經(jīng)常可以看到瘋狂轉發(fā)的“查酒駕提醒”、“查酒駕黑點”信息,大多數(shù)人真實的想法恐怕是:酒駕不可怕,只要不被抓。
在這種觀念之下,人們會認為酒駕被抓是自己倒霉,而不是自己違法了。所以,酒駕至今還是個非常普遍的的社會問題,仍然有很多司機抱著僥幸心理飲酒后駕駛。
在這樣的大環(huán)境下,放開“醉駕入刑”的口子,真的合適嗎?
有人說過去治理酒駕是“亂世用重典”,現(xiàn)在酒駕沒那么多了,自然應該松動一點用“良法”,不然一刀切會造成很多“冤案”。
這些案例看起來似乎很“冤”,好像都屬于“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應該對駕駛人網(wǎng)開一面。
但挪車這種技術活,要是有這么簡單科目二就沒必要單獨拿出來考了。酒后要是一腳油門踩重了后果簡直不堪設想,何況挪車一般都發(fā)生在小區(qū)或停車場這種人、車很密集的地方。
關系到每個人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的事,被查還真不冤。那些喝酒撞死人的,哪個不是覺得自己只是喝了點小酒誤了事,情節(jié)很輕?
交通事故率好不容易降下來,一放松又得回去。每一個看似冷冰冰的數(shù)據(jù)背后都是一條條鮮活的人命。一旦放松,就是對全社會和所有人的不負責任。
有實驗表明吃了荔枝、豆腐乳、蛋黃派,或是喝了藿香正氣水后吹酒精測試儀,數(shù)值會立即爆表,確實如果這樣就按酒駕處理,似乎有點太冤枉了。
但對測試結果存在異議,可以繼續(xù)做抽血檢測啊。設備的問題應該去改進設備,而不是修改法律。
再說,現(xiàn)在對酒駕醉駕的處罰真的算得上嚴厲嗎?
律兜法律咨詢平臺律師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在日本,不僅酒駕要罰,陪酒、勸酒的都要罰。在美國,一旦酒駕除了接受處罰,還會有參觀停尸房這種特殊教育。在新加坡,酒駕二進宮,鞭刑伺候。在有些國家,警方甚至會對醉駕者的車輛發(fā)放以字母“O”開頭的特殊牌號,讓其他司機敬而遠之。
相比之下,罰錢扣駕照什么的其實還是輕了。
如果放寬松可能會出現(xiàn)兩個問題,一是酒駕醉駕的數(shù)量可能會反彈。二是如果留個口子,就方便了人為干預,各種鉆空子的都來了,同樣的酒駕卻可能出現(xiàn)不同的處罰。
交通肇事導致死亡后果的案件,沒有一起不是血淋淋的,而背后都是家庭的悲劇,不能輕易放寬。
“松動”之后一旦出現(xiàn)漏洞,又該如何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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