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張愛玲的稿子寫完了,給編輯一看,這不行,主題沒體現(xiàn)出來。好吧,又得重改,畢竟我是為了稿費。
拿錢的東西,總得寫出讓人滿意的作品。隨自己心寫的東西,就不應該對他有奢求。
比如我正在寫的這篇,有幾個人看,我并不在乎。我更在乎的是,我是不是表達了自己的感受。
此刻,炙熱的燈泡正在我的頭頂,我的耳朵似乎有嗚嗚的聲音。
我今天犯了一個錯,我沒有讀3小時的書。好吧,我承認,我根本沒讀書。
原來每天堅持讀3小時書,還是有一定難度的。剩下的每天日更,可不能放棄,會被別人笑話的。
也許,我就是為了一些可笑的理由堅持著。我寫,有人看,就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