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寫讀書筆記所以去超市買本子,挑了好久,買了兩本。當時也是興起,但我還是買了,一本正常的筆記本,另一本是空白的速寫本。
我買速寫本干什么呢,我還得好好問問自己。我又不會畫畫,素描也好幾年前忘完了,再學也沒時間。寫字寫作文也不是沒有本子,那我買它干嘛呢,拿來觀賞嗎。
不是,在很早以前,我就想買一本空白的本子,可以讓我認真地記錄一些東西,不是隨意的那種,是那種靈感記下來便可以把它發(fā)展成一篇文章的。以前是用手機上的筆記軟件寫,也寫了有一年,突然覺得有些東西不用手寫出來,沒有真實感。
我認識有個女孩,她在一封給我的信中說,她喜歡手寫的東西,尤其純粹,真摯。是故,我在每封給她的信都是“仔仔細細”的寫,不會像入大學后學的狂草那般瀟灑寫意。每個字寫在紙上都有一種靈魂出竅的感覺,哪會僅僅只是紙與筆尖的碰觸。
寫作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不管是情感的抒發(fā)還是意識的對撞等等,我都想把自己看到的想到的通過文字這種符號表達出來,并且堅持下去。